初级会计职称辅导《经济法基础》精讲讲义:仲裁裁决

经济法基础 责任编辑:刘建婷 2018-09-22

摘要:为了帮助考生充分了解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各章节的重点难点,加深对重要知识点的理解和记忆,小编特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辅导《经济法基础》精讲讲义:仲裁裁决,仅供参考。

初级会计职称辅导《经济法基础》精讲讲义:仲裁裁决

第一章 总论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章节思维导图汇总(第1-8章)

仲裁裁决

1、《仲裁法》规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2、仲裁庭可以由3名仲裁员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由3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当事人约定由1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应当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3、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4、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5、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秘密的除外。

6、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

7、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不签收意味着拒绝调解)

8、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3个人,3种意见),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提示: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9、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解释:仲裁庭 只能调解和裁决,无权强制执行。

【例题1】下列关于我国仲裁制度的表述中,符合《仲裁法》规定的有( )。(2009年)

A、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B、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法院起诉 C、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可以不开庭进行 D、仲裁的进行以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为条件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仲裁的有关规定。根据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不可以再提起诉讼;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可以不开庭进行;仲裁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

【例题2】下列各项中,符合我国《仲裁法》规定的有( )。

A、仲裁实行自愿原则B、仲裁一律公开进行C、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D、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AC

【例题4】仲裁裁决作出以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003年) 答案:√

希赛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零基础备考班,专门针对零基础或基础较差的考生,1V1分阶段教学,零基础稳步提升!视频课程在线离线均可观看,想学就能学!咨询热线:400-111-9811。

更多资料
更多课程
更多真题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初级会计职称备考资料免费领取

去领取

距离2024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还有
  • 0
  • 2
  • 9
考试成绩

考后40天左右

证书领取

成绩公布后3个月起

专注在线职业教育23年

项目管理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厂商认证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