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赛人力资源管理师报名条件

2020年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

备考指南

各省报名条件

北京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条件:

(一)内地(大陆)居民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详见北京市教师资格网http://www.bjtcc.org.cn/ 认定体检要求);

4.申请人具有北京户籍或北京居住证。

5.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并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在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其中大专在校学生须在毕业的学年度方可报考(即三年制大专在三年级报考,两年制大专在二年级报考)。

6.申请第二种类的教师资格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第二种类教师资格包括申请同学段不同学科的教师资格以及同学科不同学段的教师资格。(例如原认定了初中语文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初中英语教师资格;原认定了初中语文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高中语文教师资格。)

7.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要求,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申请参加考试、认定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相应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

7.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8.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北京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2年内。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参加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并应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另: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籍证明报考。其中大专在校学生须在毕业的学年度方可报考(即三年制大专在三年级报考,两年制大专在二年级报考)。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详见北京市教师资格网http://www.bjtcc.org.cn/认定体检要求);

(五)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天津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

5.在天津市具有户籍或居住证的人员;

6.坐落我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含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在校二年级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或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其他年级在读生不得报考。

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生可按照专科毕业生报考;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按照本科毕业生报考。

7.依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精神,港澳台居民可持港澳台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天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技术工人等级。

8.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9.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天津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

5.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天津市的普通高等学校已毕业考生;

6.坐落我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含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其他年级在读生不得报考。

7.依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精神,港澳台居民可持港澳台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天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技术工人等级。

8.户籍在天津市,目前在外地高校就读的在校生不得在天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9.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10.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在2年有效期内。

河北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条件:

(一)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须是“双向备案”生源。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的学校名单见附件1)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五)户籍或居住证申领所在地在河北的已毕业人员,在户籍或居住证申领所在市报考。

(六)具有办学资质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在学校所在市报考。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在廊坊市报考。

(七)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考试。

(八)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其他条件、程序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河北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条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考试合格,方可申请参加面试。

2、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此专业已进行"双向备案")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山西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读学校在我省或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居民居住证的中国公民。

(三)符合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详见附件)。

(四)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五)山西省范围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在校三年级学生、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在校五年级学生、普通高校专升本一年级(含)以上学生,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考试,其他年级在校生不得报名。

(六)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七)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应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

山西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条件:

符合我省笔试报名条件,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方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湖北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我省户籍或居住证(有效期内)在湖北的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有效期内)所在地考区报名参加考试,不得跨地区报考(神农架林区的考生选择十堰考区报考)。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考试结束后,可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3.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各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其学历需符合我省规定要求。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4.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含省教育厅评估合格的具备举办学前教育资质的49所中等职业学校,名单见附件3)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印发的《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精神,自2017年下半年起,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文件要求, 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三个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 ”“小学全科”学科。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

(二)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或学信网上学籍报告,在就读院校所在地报考。

(三)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相关规定执行。

湖北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本省报名参加考试: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本省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湖北的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或人事关系所在地考区报名参加考试,不得跨地区报考(神农架林区的考生选择十堰考区报考)。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考试结束后,可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3.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各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其学历需符合我省规定要求。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4.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含省教育厅评估合格的具备举办学前教育资质的49所中等职业学校,名单见附件4)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成绩在2年有效期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面试。

(二)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就读院校所在地报考。

(三)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江苏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江苏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或在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4.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5.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报考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2)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四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可以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

6.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

(二)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江苏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条件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①江苏户籍②人事关系在江苏(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③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①②③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文件精神,自2019年下半年开始,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时提交的人事关系证明,改为居住证。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四)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报考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2.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四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以凭学籍证明报考。

(六)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安徽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条件:

报考对象:

申请报名参加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在安徽省;

2.安徽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3.户籍在安徽省,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4.持有有效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安徽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中“试点省份可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提高报考学历要求”的规定,在安徽省报考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学前教育专业中师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安徽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面试报考时提供证明)。

(六)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安徽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条件: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限内的(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可报名参加面试,包括:

(1)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安徽省内的人员。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文件精神,自2019年下半年开始,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时提交的人事关系证明,改为居住证。

(2)安徽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3)户籍在安徽省,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4)持有有效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安徽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山东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就读学校(限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或居住地在山东省的中国公民。

(二)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符合学历层次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指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3年级及以上专科、本科学生;在读专升本本科生、研究生。其中,初中入学的“3+4”本科生,“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专科生的年级按转段高等教育后即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起算),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考试,其他年级在读生不得报名。

(四)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如思想品德、身体条件(详见《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鲁教人字〔2001〕22号印发)等有关要求和体检标准)、普通话水平等方面的要求。

(五)丧失教师资格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1-3年暂停参加考试的人员,处罚期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六)港澳台居民报考教师资格有关要求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山东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要求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无犯罪记录,思想品德良好。

2.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我省学习、工作或居住,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学历、身体条件等要求。

4.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可凭在校学籍证明报考,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山东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山东省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就读学校(限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或居住地在山东省的中国公民。

(二)报考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指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3年级及以上专科、本科学生;在读专升本本科生、研究生。其中,初中入学的"3+4"本科生,"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专科生的年级按转段高等教育后即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起算)、应届毕业生可凭在校学籍证明报考,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三)参加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上海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条件:

考试对象: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本市户籍或人事关系在上海市的外省市户籍的居民、在本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报考条件:

(一)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报考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以及户籍在上海的外地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考生(含三年级)、中高职贯通考生允许在其学习的最后一年,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六)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政策规定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和《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令第10号)。

上海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条件:

(一)笔试成绩合格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二)符合以下任一身份

1.本市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工作单位在本市且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不含港澳台)人员(持有2013年7月1日后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所有类别)或2013年6月30日前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人才引进类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不可以参加考试)。

3.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中高职贯通最后一学年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本市,但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就读的外省市生源学生)。

注:根据教师司函[2016]51号文件精神,华东师范大学自行组织本校在读本专科师范生(含免费师范生)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

4.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5.工作单位在本市并持有本市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

6.工作单位在本市并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请参考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浙江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条件:

凡浙江省内人员(含户籍在浙江或在浙江省办理有居住证的社会人员和在浙江省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我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如下学历要求: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毕业生,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在我省就读的本、专科在校毕业班学生(师范生可提前到毕业前第三学期)以及在我省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也可在浙江报考教师资格考试。

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持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浙江报名参加考试。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环节,学历层次、所学专业、身体条件等都是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因此,建议其他条件有可能会影响自己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谨慎报考。

浙江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条件:

凡浙江省内人员均可在我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浙江省内人员含:

1.户籍在浙江省内的人员;

2.有浙江省内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3.人事档案在浙江的人员;

4.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我省本、专科在校毕业班学生(师范生可提前到毕业前第三学期)以及在我省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5.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持有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人员)。

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环节,学历层次、所学专业、身体条件等都是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因此,建议有可能会影响自己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谨慎报考。

江西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条件:

报考对象: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1.具有江西省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的江西省居住证,且取得《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者,可报名参加考试。户籍在江西省,目前在外省高校就读的在校生不得在江西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2.江西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专科生,不论其学历培养层次和培养年限,均从三年级开始可以报考;三年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全日制在校生,从二年级开始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师范类专业全日制在校生,从四年级开始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其他非全日制学习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等)的人员需取得大专及以上毕业证方可报考。

3.江西省内2015年以前(含2015年)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在毕业3年内(毕业当年至第3年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间期限内),可按照师范生首次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应学科教师资格的政策,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如果所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江西省内2015年以后(不含2015年)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需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年限要求参照报考对象第2条规定。

4.江西省境内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1)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我省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3)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4)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我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省其他报考考生相同,在我省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我省相应师范生政策。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学历,或者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申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学历,或者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申报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报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报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江西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条件:

1.户籍或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的当地居住证)在江西省,取得合格学历,并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2年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江西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不论其学历培养层次和培养年限,均从三年级开始可以报考。

3.江西省内五年学制高等职业(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从四年级开始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4.江西省内三年学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全日制在校生,从二年级开始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福建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户籍或居住证在福建省;

3.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4.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5.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6.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信网证明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福建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户籍或人事关系在福建省(注: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文件精神,自2019年下半年开始,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时提交的工作单位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改为居住证);

3.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4.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5.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6.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就读学校所在地考区内报考):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7.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湖南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考生应在户籍、学籍或居住证申领地所在市州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及其毕业前一年级学生,以及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 2015年12月31日前已入学(指学籍注册时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但是,所申请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需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有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及2016年1月1日以后入学(指学籍注册时间)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需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港澳台居民报名条件

1.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2.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4.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需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我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6.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省申请人相同。在我省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我省相应师范生政策。

(五)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下同)的相关规定执行。

湖南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湖南省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学籍或人事关系在湖南省境内;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五)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及其毕业前一年级学生,以及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被依法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下同)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文件精神,自2019年下半年开始,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时提交的工作单位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改为居住证。

宁夏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条件:

(一)报考对象

申请报名参加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持有宁夏户籍或宁夏有效居住证。宁夏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区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2016年(含)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毕业后申请教师资格须参加并通过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在宁夏学习、工作和居住且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申请报考以上各系列考试人员,要有宁夏户籍或持有宁夏有效居住证。

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自治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是指在读全日制3年级及以上专科、本科学生;在读研究生可直接报名,无在校年级要求;“三二连读”的在校生:1.三年专科+二年本科的在校生按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算起,3年级及其以上可报名;三年中专+二年专科的在校生无考试资格,取得毕业证后方可报名参加考试;5年一贯制专科,按转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算起,3年级及其以上可报名)可凭在校学籍证明报考,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是指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港澳台居民在我区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港澳台居民在我区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港澳台居民在我区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不进行现场审核,达不到上述条件要求仍参加笔试者将无法在我区参加面试和教师资格认定,责任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宁夏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条件:

(一)报名范围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具有宁夏户籍。

(2)持有宁夏有效期内居住证。

2、宁夏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二)报名条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考试合格,方可申请参加面试。

2、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特别提示:最高学历层次是中专的考生,应为师范类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

3、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内蒙古教师资格(笔试)报名条件:

(一)具备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人员;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系统工作的区外户籍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工作证明;

(二)初等层次:报考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者,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中等层次:报考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者,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高等层次: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或成人高等院校在职教师者,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为高校在职或已聘用的高校教师;

(三)内蒙古区全 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我区生源在区外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生, 可凭当年高考录取信息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但申请教师资格证书时,必须按我区现行相关政策申请。

内蒙古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条件:

(一)具备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人员;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系统工作的区外户籍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工作证明;

(二)初等层次:报考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者,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中等层次:报考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者,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高等层次: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或成人高等院校在职教师者,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为高校在职或已聘用的高校教师;

(三)内蒙古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我区生源在区外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生, 可凭当年高考录取信息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但申请教师资格证书时,必须按我区现行相关政策申请。

河南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具备符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三)符合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特别强调: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不符合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考生类别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报名条件:河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含五年一贯制、“3+2”、普通类两年制、三年制)毕业班学生、普通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学生、专升本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其他年级的学生不得报考,否则资格认定无法通过,或事后查实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在读研究生不受年级限制,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

特别强调:以上考生报考类别应具备学历条件须与本人毕业时取得的学历层次相适应,如不按要求的条件报名考试的,造成面试审核无法通过的,考生责任自负。

2.非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报名条件:具有河南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的河南省居住证,并取得相应学历。

3.港澳台居民报名相关事宜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在河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考,其他报名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省其他考生相同。

(五)报名受限条件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河南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社会考生报名条件

1.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河南省。仅人事关系在我省的申请人,须具有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聘用合同或由工作单位缴纳的有效期内社会保险证明。

2.符合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特别强调: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的学生不符合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在读研究生报名条件

河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此类考生报考类别应具备学历条件须与本人毕业时取得的学历层次相适应。

(三)报名受限条件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川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户籍或有效居住证(替代人事关系等证明)在四川;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川省内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以及符合经四川省教育厅审定合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学段。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川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条件: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且成绩有效期内的考生,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太学象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户籍或人事关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在四川省的社会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或人事关系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六)四川省内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师范类专业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以及在校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四川户籍的外省在校生须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七)在我省学习的港澳台居民参照我省在校生政策报名参加考试,在我省工作或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在工作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八)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文件精神,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时提交的工作单位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改为居住证。

重庆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需同时满足基本条件和学历条件,才具备报考资格。具体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仅限居住证)在重庆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3.具备符合从事教师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条件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学历或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在渝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在校三年级学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重庆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报名参加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需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重庆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 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3.具备符合从事教师工作的身体条件。

4.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在 2 年有效期内的考生。

(二)学历条件。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学历或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在渝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在校三年级学生,可凭学生证报考。

贵州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条件: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3.申请人的户籍、学籍、居住证申领地之一在贵州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居住地址在贵州省。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提请注意: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我省报考笔试的考生须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依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即在贵州省普通高校就读的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在我省报考。其中高职院校在校学生须在毕业的学年度方可报考(三年制高职在三年级可报考,两年制高职在二年级可报考)。

(三)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贵州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条件:

贵州省内所有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均需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申请人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贵州省。

5.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依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即在贵州省普通高校就读的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在我省报考。其中高职院校在校学生须在毕业的学年度方可报考(三年制高职在三年级可报考,两年制高职在二年级可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云南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读学校、户籍或居住证在云南省的申请人;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五)云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在读研究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五年级学生,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到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

2017年起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学生、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均需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六)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从2019年起,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报名参加我省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各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2.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港澳台居民报考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其他报名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省其他考生相同。

云南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条件:

通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具有云南户籍,或人事关系在云南(在云南工作并签订了经社保部门见证的劳动合同,或人事档案在云南且能提交人事档案关系证明);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五年级学生,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三年级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到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 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请参考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辽宁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居住证在辽宁省内的公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在校最后一学年的专科及以下学历学生(以下简称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均可报考。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辽宁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条件:

符合《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2015]190号)规定的报名对象、报名条件,且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限内的,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吉林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包含居住证)在吉林省内的中国公民;在吉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并持有有效证件的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报考人员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符合以上学历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在校最后一学年的专科及以下学历学生(以下简称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吉林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户籍或人事关系(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在吉林省的居民;在吉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职业技能资格。

(6)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7)符合以上学历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在校最后一学年的专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

3、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意事项:如考生在不符合报名条件情况下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资格并通过面试,由此产生的不能认定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广东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广东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 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以及广东省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在校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6.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二)免考条件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2016年6月1日以后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广东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考生具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身体健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要求。

广西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条件:

一、报名对象

报名对象为拟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

(二)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居住证。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

(四)持有居住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3.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对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2)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019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其学历条件可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生和毕业生,但这些学生必须在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已有备案,未进行备案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在校生具备报名资格。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2.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广西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条件: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可在广西报名参加面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广西。

在广西辖区内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如符合《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规定要求的,可在广西报考。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对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2)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根据广西实际,2019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生和毕业生,这部分学生须是在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人员,未在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在校生和毕业生不具备报名资格。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生具备报名资格。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二)所有考生(含师范生)如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合格。

海南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条件:

(一)社会考生报名应满足的条件

1.户籍或人事档案或人事关系在海南省,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2.持有海南省有效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符合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条件。

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6.在海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普通高校在校生报名应满足的条件

在海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或户籍在海南省,在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此类考生报名参加笔试的类别应与本人毕业时取得的学历层次类别相适应,即满足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条件。

(三)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海南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条件:

(一)户籍或人事档案或人事关系在海南省,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包括在海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和在读研究生,或户籍在海南省,在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符合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条件。

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在我省已办理居住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六)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相应各科成绩合格,并且各科笔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备注: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文件精神,自2019年下半年开始,在我省已办理居住证(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可报名参加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

陕西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条件:

按照《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

(一)身份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居住证或人事档案关系在陕西省的申请人以及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

(二)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考试当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陕西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条件:

按照《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和《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陆(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一)身份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陕西省的申请人以及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2.在内陆(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考试当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甘肃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条件:

1.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③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④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方可报考。

2.属地管理要求:申请人应在户籍关系或人事关系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文件精神,自2019年下半年开始,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时提交的工作单位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改为居住证。

3.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4.学历要求:

①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或者其它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②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或者其它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③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④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⑤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其它否决条件:

①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③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④不符合报考条件投机报考的,后果自负(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其考试成绩无效)。

甘肃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条件:

1.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③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④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2.属地管理要求:

申请人应在户籍关系或人事关系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文件精神,自2019年下半年开始,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时提交的工作单位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改为居住证。

3.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4.学历要求:

①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或者其它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②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或者其它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③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④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⑤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其它否决条件:

①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③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④不符合报考条件投机报考的,后果自负(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其考试成绩无效)。

6.报考面试的先决条件:相应类别笔试科目全部合格并在有效期(2年)之内。

新疆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条件:

申请新疆教师资格证要满足户口在本市或人事档案在本市以及本市上学的应届毕业生、研究生。

本科及以上学历可申请高中、中职及中小学幼儿园;专科学历可申请初中小学及幼儿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为学前教育的只能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他专业都不符合申请教师资格证)。

新疆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条件:

申请新疆教师资格证要满足户口在本市或人事档案在本市以及本市上学的应届毕业生、研究生。

本科及以上学历可申请高中、中职及中小学幼儿园;专科学历可申请初中小学及幼儿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为学前教育的只能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他专业都不符合申请教师资格证)。

青海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条件:

(一)报考对象:

1.申请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有青海省户籍,或是青海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或是在我省已办理居住证(有效期内)的外省户籍人员。

2.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制度启动前,即2016年前(不含2016年)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无需参加考试,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此后如再申请其他任教学科教师资格应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制度启动后,即2016年和之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也须与其他专业毕业生一样,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自2019年起,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内地(大陆)居民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4.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

6.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相应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

7.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8.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青海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申请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有青海省户籍,或人事关系在青海省(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青海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7.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西藏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条件:

暂无。

西藏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条件:

暂无。

黑龙江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条件:

(一)内地(大陆)居民报名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具有黑龙江省户籍,或持有在有效期内的黑龙江省居住证,或在黑龙江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6.黑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生具备报名资格,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

(二)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考生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4.考试的其他条件、报考程序与我省申请人相同。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黑龙江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条件:

(一)成绩条件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缴纳保险)在黑龙江省的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①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②报考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③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④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⑤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职业技能资格。

5.黑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生具备报名资格。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注意事项:如考生在不符合报名条件情况下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资格并通过面试,由此产生的不能认定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各地报考条件略有不同,请点击对应省份名称,有各地区详细的报名条件说明,供大家参考,具体请参考当地考务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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