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帮助考生充分了解中级会计师考试中级会计实务历年知识点,提高复习效率和应试能力,小编特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历年知识点精讲:合并财务报表,仅供参考。
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历年知识点精讲:合并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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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概述
母公司与子公司
1.母公司
母公司,是指控制一个或一个以上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下同)的主体。
2.子公司
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主体。
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或已宣告破产的原子公司,不再是母公司的子公司,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纳入合并范围的特殊情况--对被投资方可分割部分的控制
投资方通常应当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整体进行判断。但在少数情况下,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方应当将被投资方的一部分视为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进而判断是否控制该部分(可分割部分)
1.该部分的资产是偿付该部分负债或该部分其他利益方的来源,不能用于偿还该部分以外的被投资方的其他负债;
2.除与该部分相关的各方外,其他方不享有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权利,也不享有与部分资产剩余现金流量相关的权利。
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报的子公司的范围。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因此,投资方要实现控制,必须具备两项基本要素,一是因涉入被投资方而享有可变回报;二是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投资方只能同时具备上述两个要素时,才能控制被投资方。
实际工作中,投资方在判断其能否控制被投资方时,应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以判断是否同时满足控制的这两个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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