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日一练1月22(各科+答案+解析)

法考 责任编辑:聂小琪 2018-01-25

摘要:2018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日一练

 2018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日一练1月22
  一、单项选择题
  1.某市政府所属有关部门的下列哪一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A.市卫生局成立的儿童保健希赛网组受某生产厂家委托,对其婴儿保健产品提供质量认证标志并收取赞助费
  B.市工商局和市电视台联合举办消费者信得过产品评选活动,评选中违反公平程序而使当选的前八名全部为本市产品
  C.市交管局规定,全市货运车辆必须在指定的两种品牌中选择安装一款车辆运行记录器,否则不予年检;其指定品牌为本地的“波浪”牌和法国的NJK牌
  D.市政府决定对市酒厂减免地方税以提供财政支持
  【答案】C
  【解析】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ABD项中,相关行政部门并没有实施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或者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也没有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不符合该法规定的限制竞争行为,ABD正确。
  市交管局限定本市的货运车辆必须购买指定的运行记录器,否则不予年检,属于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C错误。
  2.甲将自己的汽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财产损失险,附加盗抢险,保险金额按车辆价值确定为20万元。后该汽车被盗,在保险公司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之后,该车辆被公安机关追回。关于保险金和车辆的处置方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无需退还受领的保险金,但车辆归保险公司所有
  B.车辆归甲所有,但甲应退还受领的保险金
  C.甲无需退还保险金,车辆应归甲所有
  D.应由甲和保险公司协商处理保险金与车辆的归属
  【答案】A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财产保险制度。 根据《保险法》第59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本题中,保险人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而且保险金额相等于保险价值,所以车辆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故A项正确,BCD错误。
  3.下列何种民事诉讼案件的生效判决,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
  A.某案的审判长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犯交通肇事罪,作出民事判决后被追究刑事责任
  B.某案的审判长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接受一方当事人价值200元的礼品,但其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
  C.某案证人在诉讼过程中接受一方当事人价值200元的礼品,但其证言是真实的
  D.某案的生效调解书认定的事实不正确
  【答案】无
  【解析】本题考查抗诉的事实和理由。《民事诉讼法》第209条第1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题中四项均不满足上述规定情形,无答案。(本题无答案,原答案为B)
  4.某孤儿院为谋取单位福利,分两次将38名孤儿交给国外从事孤儿收养的中介组织,共收取30余万美元的“中介费”、“劳务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符合依法治国的要求?
  A.因《刑法》未将此行为规定为犯罪,便不能由于本案社会影响重大,就以刑事案件查处
  B.本案可追究孤儿院及其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以利于促进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C.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核准后,本案可作为单位拐卖儿童犯罪处理,以利于进一步发挥法律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D.可追究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以利于促进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包含本题的试卷
  【答案】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单位犯罪的处罚。《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八)规定,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本题中,孤儿院将38名儿童交给国外从事孤儿收养的中介组织,收取所谓的“中介费”,实际上就是变相的买卖儿童,侵害了我国公民的人身权,拐卖妇女儿童罪没有规定为单位犯罪,因此,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该单位主管人员与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受到刑罚处罚,以体现我国法治社会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目的。A、B、C项错误,D项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
  5.某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十六岁的马某提起公诉,被害人刘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在审理该案时,法院只能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的刑事法律
  B.在审查起诉阶段,马某、刘某已就赔偿达成协议且马某按照协议给付了刘某五万元,法院仍可以受理刘某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
  C.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应当将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送达马某,或者将口头起诉的内容通知马某
  D.法院可以决定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马某的财产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A项:《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6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司法解释已有规定的以外,适用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由此可知,A项说法错误。
  B项:《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48条规定:“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提出赔偿要求,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该项并无证据表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因此,刘某再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B项说法错误。
  C项:《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50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应当在五日内将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将口头起诉的内容及时通知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并制作笔录。人民法院送达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时,应当根据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确定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交附带民事答辩状的时间。”本题中的马某是未成年人,依据法律规定,法院应当将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送达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将口头起诉的内容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因此,C项表述错误。
  D项:《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由法条可知D项表述正确。 本题正确答案为D(原答案为BD,法条的修改的导致答案变化)
  6.按照我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规定,以下哪些情况违反了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应当保持中立地位的要求?
  A.在法庭上对当事人态度不够礼貌
  B.警告当事人如果不按有关规定及时举证则必然败诉
  C.在法庭调解过程中告诉当事人一方:如果不接受调解则肯定败诉
  D.在法庭外与当事人一方就城市交通问题短暂闲聊
  【答案】BC
  【解析】A选项,法官在法庭上对当事人态度不够礼貌的行为属于不遵守司法礼仪,并没有体现不保持中立地位,A选项不符合题意,不选。
  BC选项,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1条:“法官审理案件应当保持中立。法官在宣判前,不得通过言语、表情或者行为流露自己对裁判结果的观点或者态度。法官调解案件应当依法进行,并注意言行审慎,避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对其公正性产生合理的怀疑。”之规定可知,法官的行为没有保持中立地位,BC选项符合题意,应选。
  D选项,法官与当事人一方就城市交通问题短暂闲聊与妨碍司法中立和司法公正无关,D选项不符合题意,不选。
  7.关于自诉案件的和解和调解,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和解和调解适用于自诉案件
  B.和解和调解都适用于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案件
  C.和解和调解应当制作调解书、和解协议,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法院印章
  D.对于当事人已经签收调解书或法院裁定准许自诉人撤诉的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应当予以解除
  【答案】BD
  【解析】A、B选项,《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第二百零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因此,并非所有的案件都适用调解,公诉转自诉不适用。A项错误,B项正确。
  C选项,《刑诉解释》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刑事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应当及时作出判决。因此,调解是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法院印章。而和解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法院不加以干涉,也不需要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的签章。C项错误。
  D选项,《刑诉解释》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自诉人撤诉或者当事人自行和解的案件,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予以解除。D项正确。
  8.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20万元已有10个月,其资产已不足偿债。乙公司在追债过程中发现,甲公司在一年半之前作为保证人向某银行清偿了丙公司的贷款后一直没有向其追偿,同时还将自己对丁公司享有的30%的股权无偿转让给了丙公司。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乙公司可以对丙公司行使代位权
  B.若乙公司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法院应当追加甲公司为第三人
  C.乙公司可以请求法院确认甲、丙之间无偿转让股权的合同无效
  D.乙公司有权请求法院撤销甲、丙之间无偿转让股权的合同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查债权人代位权与撤销权。根据《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本题中,甲公司帮丙公司清偿贷款后却不积极行使其到期债权,给债权人乙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害,乙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权,A正确。 根据《合同法解释》第16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B错误。
  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题意可知甲丙公司之间没有恶意串通,所以不可以认定合同无效,C错误。
  《合同法》第74条第一款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但是本题中因为债务人甲公司无偿转让股权的行为发生在一年半以前,那时甲公司尚未对乙公司负债,所以不属于合同法第74条规定的行使撤销权的情形,D错误。
  9.杜某委托装修公司装修新婚用房。装修公司的一个员工在杜某的房屋里自缢身亡。杜某认为,按照民间传统,死过人的房屋不宜作新房,遂起诉装修公司,要求为自己另购新房,并承担违约责任和精神损害赔偿。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风俗习惯没有法律上的意义
  B.法律的正当性与风俗习惯的正当性不能等同
  C.该民间传统属于宗教信仰的范畴,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D.法律与人们的传统观念之间存在冲突
  【答案】B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法的非正式渊源。A选项,风俗习惯是指特定社会文化区域内历代人们共同遵守的行为模式或规范,属于法的非正式渊源,具有一定的法律意义,故A项错误。
  B选项,法律的正当性,是指按照实质价值或某些道德考量,法律决定是正当的或正确的,但风俗习惯并不一定都是正当的,B项说法正确。
  C选项,宗教信仰是指信奉某种特定宗教的人群对其所信仰的神圣对象(包括特定的教理教义等),由崇拜认同而产生的坚定不移的信念及全身心的皈依。民间传统和宗教信仰虽然都是特定人员的一种思想习惯,但二者不是一回事,C项错误。
  D选项,有些传统观念并不适应现代社会的价值观念,与法律存在冲突,D项说法正确。
  10.甲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租给乙住,乙又擅自将房屋租给丙住。丙是个飞镖爱好者,因练飞镖将房屋的墙面损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有权要求解除与乙的租赁合同
  B.甲有权要求乙赔偿墙面损坏造成的损失
  C.甲有权要求丙搬出房屋
  D.甲有权要求丙支付租金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房屋租赁合同。A项:《合同法》第224条第2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承租人乙未经出租人甲的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甲有权行使解除权,解除与乙的租赁合同,故此项正确。
  B项:本题中乙未经甲的同意擅自转租而使得房屋受到损坏的,甲自然可以向乙主张违约责任,要求其赔偿墙面损坏造成的损失,故此项正确。
  C项:乙擅自将房屋转租给丙,而甲与丙之间并没有任何租赁合同关系,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甲有权要求他人搬出自己房屋,故此项正确。
  D项:本题中,甲、丙之间没有任何合同关系,甲无权要求丙向其支付租金,故此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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