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司法考试三国《国际刑事法院》知识点

法考 责任编辑:王觅 2018-12-21

摘要:《国际刑事法院》是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国的知识点之一,下面希赛网法考频道为你精需要掌握的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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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7月,在罗马举行的建立国际刑事法院外交大会上,通过了《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该规约已于2002年7月生效。根据规约的规定,国际刑事法院已于2002年7月成立,法院所在地为荷兰海牙。中国尚不是《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缔约国。

国际刑事法院作为对各国国内司法制度的补充,其管辖范围限于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危害人类罪、侵略罪等几大类;所管辖的犯罪行为限于发生在规约生效后。法院只追究个人的刑事责任,其较高刑罚为无期徒刑。

国际刑事法院可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况下行使管辖权:所涉的一方或多方是缔约国;被告人是缔约国国民;犯罪是在缔约国国境内实施的;一个虽然不是规约缔约国,但决定接受国际刑事法院对在其境内实施的或由其国民实施的一项具体犯罪的管辖权。

【经典真题】

甲国某航空公司国际航班在乙国领空被乙国某公民劫持,后乙国将该公民控制,并拒绝了甲国的引渡请求。两国均为1971年《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等三个国际民航安全公约缔约国。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3-01-33)

A.劫持未发生在甲国领空,甲国对此没有管辖权

B.乙国有义务将其引渡到甲国

C.乙国可不引渡,但应由本国进行刑事审判

D.本案属国际犯罪,国际刑事法院可对其行使管辖权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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