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司法考试三国《反倾销措施》知识点

法考 责任编辑:王觅 2019-01-04

摘要:《反倾销措施》是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国的知识点之一,下面希赛网法考频道为你精需要掌握的知识点。

希赛网法考频道为大家整理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国《反倾销措施》知识点,商经精讲系列教材将知识点分章节逐一解析,将知识融会贯通,高效备考。

一、反倾销措施适用条件

《反倾销条例》将《对外贸易法》中有关反倾销的规定具体化、明确化,确立了反倾销调查和反倾销措施的要求和程序,根据该条例第2条规定,“进口产品以倾销方式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并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查,采取反倾销措施。”因此,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必要条件有:

①进口产品存在倾销;

②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

③两者之间有因果关系。

(一)倾销

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中国市场。对倾销的调查和确定,由商务部负责。确定倾销的关键是比较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出口价格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幅度为倾销幅度。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4条规定,正常价值按下列方法确定:

①进口产品的同类产品,在出口国(地区)国内市场的正常贸易过程中有可比价格的,以该可比价格为正常价值;

②进口产品的同类产品,在出口国(地区)国内市场的正常贸易过程中没有销售的,或者该同类产品的价格、数量不能据以进行公平比较的,以该同类产品出口到一个适当第三国(地区)的可比价格或者以该同类产品在原产国(地区)的生产成本加合理费用、利润,为正常价值。

(二)损害

损害,是指倾销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对损害的调查和确定,由商务部负责;其中,涉及农产品的反倾销国内产业损害调查,由商务部会同农业部进行。

国内产业,是指中国国内同类产品的全部生产者,或者其总产量占国内同类产品全部总产量的主要部分的生产者;但是,国内生产者与出口经营者或者进口经营者有关联的,或者其本身为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的,可以排除在国内产业之外。在特殊情形下,国内一个区域市场中的生产者,在该市场中销售其全部或者几乎全部的同类产品,并且该市场中同类产品的需求主要不是由国内其他地方的生产者供给的,可以视为一个单独产业(区域产业)。

(三)因果关系

倾销进口与国内产业损害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倾销进口必须是造成国内产业损害的原因,在确定倾销对国内产业的损害时,应当依据肯定性证据,不得将造成损害的非倾销因素归因于倾销。

(四)累积评估

倾销进口产品来自两个以上(地区),并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就倾销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的影响进行累积评估:

①来自每一(地区)的倾销进口产品的倾销幅度不小于2%,并且其进口量不属于可忽略不计的;

②根据倾销进口产品之间以及倾销进口产品与国内同类产品之间的竞争条件,进行累积评估是适当的。

二、反倾销调查

(一)发起

A.发起反倾销调查有两种方式:

①主要是基于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

②特殊情况下,商务部可以自主决定立案调查。

B.反倾销调查的申请应特别包括下述两个方面:

①申请调查的进口产品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据;

②有足够的国内生存者的支持,在支持申请和反对申请的生存者中,支持者的产量占二者总产量的50%以上,同时不得低于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的25%。

(二)裁定

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就倾销、损害和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否成立作出初裁决定,并予以公告。

初裁决定确定倾销、损害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成立的,商务部应当对倾销及倾销幅度、损害及损害程度继续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终裁决定,予以公告。

下列情形下,终止反倾销调查:

①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②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倾销、损害或者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

③倾销幅度低于2%的;

④倾销进口产品实际或者潜在的进口量或者损害属于可忽略不计的;

⑤商务部认为不适宜继续进行反倾销调查的。

三、反倾销措施

(一)临时反倾销措施

根据《反倾销条例》规定,初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采取下列临时反倾销措施:

①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②要求提供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注意:临时反倾销税税额或者提供的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担保的金额,应当不超过初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

临时反倾销措施实施的期限,自临时反倾销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在特殊情形下,可以延长至9个月。自反倾销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60天内,不得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二)价格承诺

依《反倾销条例》规定:

①倾销进口产品的出口经营者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可以向商务部作出改变价格或者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的价格承诺。商务部可以向出口经营者提出价格承诺的建议,但不得强迫出口经营者作出价格承诺;

②出口经营者不作出价格承诺或者不接受价格承诺的建议的,不妨碍对反倾销案件的调查和确定。商务部认为出口经营者作出的价格承诺能够接受并符合公共利益的,可以决定中止或者终止反倾销调查,不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或者征收反倾销税;

③商务部对倾销以及由倾销造成的损害作出肯定的初裁决定前,不得寻求或者接受价格承诺;

④应出口经营者请求,或者商务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对倾销和损害继续进行调查并作出否定的倾销或损害的终局裁定,此时价格承诺自动失效;作出倾销和损害的肯定裁定的,价格承诺继续有效;

⑤出口经营者违反其价格承诺的,商务部可以立即决定恢复反倾销调查。

(三)反倾销税

依《反倾销条例》规定:

①终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应当符合公共利益。征收反倾销税,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

②反倾销税的纳税人为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

③反倾销税税额不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反倾销税应当根据不同出口经营者的倾销幅度,分别确定;

④终裁决定确定存在实质损害,并在此前已经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反倾销税可以对已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期间追溯征收;

⑤对实施临时反倾销税的期间追溯征收的,采取“多退少不补”原则,即终裁决定确定的反倾销税,高于已付或者应付的临时反倾销税或者为担保目的而估计的金额的,差额部分不予收取;低于已付或者应付的临时反倾销税或者为担保目的而估计的金额的,差额部分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退还或者重新计算税额;

⑥下列两种情形并存的,可以对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之日前90天内进口的产品追溯征收反倾销税,但立案调查前进口的产品除外:

A. 倾销进口产品有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倾销历史,或者该产品的进口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出口经营者实施倾销并且倾销对国内产业将造成损害的;

B. 倾销进口产品在短期内大量进口,并且可能会严重破坏即将实施的反倾销税的补救效果的;

⑦终裁决定确定不征收反倾销税的,或者终裁决定未确定追溯征收反倾销税的,已征收的临时反倾销税、已收取的保证金应当予以退还,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应当予以解除。

注意:①反倾销税原则上只对终局裁定公告之后进口的产品予以征收,但也存在着满足特定条件可以追溯征收的情形;②在终局裁定中,不可以同时并用征收反倾销税和价格承诺两种反倾销措施。

(四)期限

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和价格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但是,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五)复审

①反倾销税或价格承诺生效后,商务部可以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决定对继续征收反倾销税或继续履行价格承诺的必要性进行复审;也可以在经过一段合理时间,应利害关系方的请求并对利害关系方提供的相应证据进行审查后,决定对继续征收反倾销税或继续履行价格承诺的必要性进行复审;

②根据复审结果,由商务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作出保留、修改或者取消价格承诺的决定并予以公告;

③在复审期间,复审程序不妨碍反倾销措施的实施。

【经典真题】

甲、乙、丙三国生产卷钢的企业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中国出口其产品,代表中国同类产业的8家企业拟向商务部申请反倾销调查。依我国《反倾销条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01-43)

A.如支持申请的国内生产者的产量不足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25%的,不得启动反倾销调查

B.如甲、乙、丙三国的出口经营者不接受商务部建议的价格承诺,则会妨碍反倾销案件的调查和确定

C.反倾销税的履行期限是5年,不得延长

D.终裁决定确定的反倾销税高于已付的临时反倾销税的,差额部分应予补交

答案:A

点击返回:>>>2019年司法考试三国知识点汇总-三国讲义汇总

小编推荐:

2019年法考冲刺常用:希律法考客观题线上面授班—私人订制+全程督学

法考客观题考试在线做题题库:希律法考在线模拟考试系统,在线测试+答案解析

2019年法考复习常用知识点:2019年法考思维导图汇总2019法考音频下载【各科+全套】

>>点击注册会员,享更多法考相关资讯

小编推荐:

2019法考思维导图汇总

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点击注册会员,享更多法考相关资讯,问题咨询可拨打电话400-111-9811

更多资料
更多课程
更多真题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法考备考资料免费领取

去领取

距离2022 法考考试

还有
  • 0
  • 0
  • 0
专注在线职业教育23年

项目管理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厂商认证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