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不当的无因管理》知识点

法考 责任编辑:王觅 2019-02-13

摘要:《不当的无因管理》是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的知识点之一,下面希赛网法考频道为你精需要掌握的知识点。

希赛网法考频道为大家整理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不当的无因管理》知识点,民法精讲系列教材将知识点分章节逐一解析,将知识融会贯通,高效备考。

(一)不当的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不当的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为:管理他人事务;为他人管理之意思;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不利于本人,或违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前三个是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第四个是构成不当无因管理需要的额外的要件。前三个要件已如前述,从略。

【例】甲在后院种植名贵药草,远行未归,新搬进的邻居误以为系杂草而拔出。又如,甲见乙家中冒出浓烟,以为发生火灾,购置灭火器破门而入,冲至厨房,发现乙正在清理烤焦之面包。

(二)不当的无因管理的法律后果

1.管理行为不阻却违法。管理事务不利于本人或违反其意思,虽可成立无因管理,但属于不当的无因管理,不阻却违法,适用侵权行为之规定。

2.本人得主张享有无因管理所得之利益。此时,本人以所得利益为限应当偿付必要费用、必要债务、管理人遭受的损失。

如甲有别墅,雇乙看管,乙违反甲之意思,出租于丙。甲得主张取得租金,但亦应在受益范围内支付乙为出租房屋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利息。

3.本人不主张无因管理所得之利益。此时,本人与管理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应依不当得利规定处理。

注意:前例中,甲得依不当得利要求乙返还其所受之利益租金,乙得以不当得利要求甲返还其修缮别墅所受之利益。

【典型真题】

下列哪一情形会引起无因管理之债?(2013-03-21,单)

A.甲向乙借款,丙在明知诉讼时效已过后擅自代甲向乙还本付息

B.甲在自家门口扫雪,顺便将邻居乙的小轿车上的积雪清扫干净

C.甲与乙结婚后,乙生育一子丙,甲抚养丙5年后才得知丙是乙和丁所生

D.甲拾得乙遗失的牛,寻找失主未果后牵回暂养。因地震致屋塌牛死,甲出卖牛皮、牛肉获价款若干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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