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考估分?先来做一下这份行政法真题(含答案解析)

法考 责任编辑:希赛网 2021-07-07

摘要:距离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越来越近啦,准备参加今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也已经开始备考了吧,希赛法考推荐精选行政法真题,帮助考生科学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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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各题的备选项中,请选择1个最符合题意的选项)

1.某市政府依王某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市国土房管局对王某房屋的错误登记,并责令市国土房管局在一定期限内重新登记。市国土房管局拒不执行该行政复议决定,王某有权采取下列哪一种措施?

A.要求市政府责令市国土房管局限期履行

B.申请市政府强制执行

C.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对市国土房管局不作为再次申请行政复议

【答案】A

【知识点】行政复议决定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复议的决定的执行。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2条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行政复议机关市政府责令市国土房管局限期履行,A正确。

2.下列哪种做法符合《公务员法》的规定?

A.某卫生局副处长李某因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被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B.某市税务局干部沈某到该市某国有企业中挂职锻炼一年

C.某市公安局与技术员田某签订的公务员聘任合同,应当报该市组织部门批准

D.某地环保局办事员齐某对在定期考核中被定为基本称职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答案】B

【解析】A选项,根据《公务员法》第47条:“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之规定可知,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才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基本称职的,不应被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A选项错误。

B选项,根据《公务员法》第66条第1款:"根据培养锻炼公务员的需要,可以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挂职锻炼。"之规定可知,某市税务局干部沈某可以到该市某国有企业中挂职锻炼一年,B选项正确。

C选项,根据《公务员法》第97条:“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或者解除,应当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之规定可知,某市公安局与技术员田某签订的公务员聘任合同,应当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而不是该市组织部门,C选项错误。

D选项,根据《公务员法》第90条:“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一)处分;(二)辞退或者取消录用;(三)降职;(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五)免职;(六)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七)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八)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之规定可知,某地环保局办事员齐某对在定期考核中被定为基本称职不服,不属于可以申诉的情形,只有“不称职”才可提起申诉,D选项错误。

3.在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行政机关依法与甲达成执行协议。事后,甲应当履行协议而不履行,行政机关可采取下列哪一措施?

A.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B.恢复强制执行

C.以甲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D.以甲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B

【知识点】行政强制执行的执行和解

【解析】在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行政机关与当事人达成协议,行政机关中止执行,由当事人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履行协议的应当恢复强制执行。因此,B选项正确,A、C、D三个选项错误。

4.李某从田某处购得一辆轿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在一次查验过程中,某市公安局认定该车系走私车,予以没收。李某不服,向省公安厅申请复议,后者维持了没收决定。李某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省公安厅为本案的被告

B.田某不能成为本案的第三人

C.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D.省公安厅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答案】C(更改为CD)

【解析】A项考查行政诉讼被告。《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应以市公安厅和省公安厅为共同被告,此项错误。

B项考查行政诉讼的第三人。第29条第1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田某将轿车卖给李某后应当对李某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由于车辆为走私车,在被市公安局没收后购买人李某有权要求田某承担违约责任,因此该行政行为与田某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为本案的第三人,此项错误。

CD项考查地域管辖。第18条第1款:“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为复议案件,因此市公安局所在地法院和省公安厅所在地法院均有管辖权,两项均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在下列各题的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扣留宋某的行为为行政处罚

B.甲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C.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宋某的亲戚为本案的第三人

【答案】BC

【知识点】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诉讼

【解析】A选项考查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因此,A选项错误。

B选项和C选项考查行政诉讼管辖。选项BC正确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B选项和C选项正确。

D选项考查行政诉讼第三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题干中宋某的亲戚与宋某被扣留不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能成为第三人。

2.廖某在某镇沿街路边搭建小棚经营杂货,县建设局下发限期拆除通知后强制拆除,并对廖某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廖某起诉,法院审理认为廖某所建小棚未占用主干道,其违法行为没有严重到既需要拆除又需要实施顶格处罚的程度,判决将罚款改为1000元。法院判决适用了下列哪些原则?

A.行政公开

B.比例原则

C.合理行政

D.诚实守信

【答案】BC

【知识点】比例原则,合理行政原则

【解析】本案中法院针对县建设局拆除并顶格罚款的行为,作出了变更判决。《行政诉讼法》第77条规定,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该款规定属于行政诉讼中合理性审查的内容。

A选项考查行政公开原则。要求除涉及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本案并未涉及,不应选。

B选项考查行政处罚中的比例原则。《行政处罚法》第4条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本案中拆除加定格处罚属于处罚畸重的情形,违反了比例原则的要求,应选。

C选项考查合理行政原则。比例原则属于合理行政原则的子原则,应选。

D选项考查诚实守信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做到诚实公开和信赖利益保护,本案并未涉及,不应选。

3.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在行政执法中应当自觉践行。下列哪些做法直接体现了执法为民理念?

A.行政机关将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的费用由2元降为1元

B.行政机关安排工作人员主动为前来办事的人员提供咨询

C.工商局要求所属机构提高办事效率,将原20工作日办结事项减至15工作日办结

D.某区设立办事大厅,要求相关执法部门进驻并设立办事窗口

【答案】BCD

【知识点】高效便民原则

【解析】高效便民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行政效率原则。行政机关应当积极履行法定职责,遵守法定时限,提高办事效率;第二,便利当事人原则。行政活动应当尽可能地减少对当事人造成负担。同时,《行政许可法》等单行法中有诸多规定反映了高效便民原则,考生既需要在一般意义上掌握高效便民原则的内容,又能够在具体规定中识别高效便民原则。

A选项考查行政许可不收费制度。《行政许可法》第58条“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A选项违反该规定,不应选。

B选项考查便利当事人原则。B选项中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给当事人提供咨询帮助体现了便利当事人原则,应选。

C选项考查行政效率原则。C选项中工商局缩短办事期限,提高行政效率体现了该原则,应选。

D选项考查行政许可联合办理和集中办理的规定。《行政许可法》第26条规定,行政许可依法由地方人民政府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本级人民政府可以确定一个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D选项符合该规定,应选。

三、不定项选择题(在下列各题的备选项中,请选择1个或者多个最符合题意的选项)

1.在某法院受理的一起交通处罚案件中,被告提供了当事人闯红灯的现场笔录。该现场笔录载明了当事人闯红灯的时间、地点和拒绝签名的情况,但没有当事人的签名,也没有其他证人签名。原告主张当时不在现场,并有一朋友为其出庭作证。根据原被告双方提供的证据,法院应如何认定?

A.法院可以认定原告闯红灯

B.法院可以认定原告没有闯红灯

C.法院对原告是否闯红灯无法认定

D.法院需进一步调查后再作认定

【答案】A

【知识点】证据的审核认定

【解析】本题考查证据的认定。根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第一款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新行诉法第33条第一款第8项)的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所以没有当事人签名或者见证人签名的,该笔录仍然有效,可以根据该笔录认定原告闯红灯,A正确。

根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1条第(二)项规定:“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或者与一方当事人有不利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不利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法院不能根据被告朋友的证言认定原告没有闯红灯,B错误。

2.有关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和合法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即生效

B.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是导致其效力终止的原因

C.行政机关的职权主要源自行政组织法和授权法的规定

D.滥用职权是具体行政行为构成违法的独立理由

【答案】CD

【知识点】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和合法性

【解析】A选项考查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生效的区别。通常情况下,具体行政行为成立的同时生效,但两者也存在无效的具体行政行为和附条件或附期限具体行政行为这两种不同步的例外情形,A选项错误。

B选项考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失效。具体行政行为的失效可以分为没有违法因素的和有违法因素的两类情形,B选项错误。

C选项考查具体行政行为的职权来源。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主要由行政组织法和授权法规定。首先是国务院组织法、地方组织法,包括行政机构的编制方案和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其次是单行的授权法,C选项正确。

D选项考查滥用职权。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要件包括: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没有超越职权;没有滥用职权;没有明显不当。可见,滥用职权属于其中一个独立的合法性要件,D选项正确。

3.村民甲、乙因自留地使用权发生争议,乡政府作出处理决定,认定使用权归属甲。乙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以甲乙二人争议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乡政府无权作出处理决定为由,撤销乡政府的决定。甲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县政府撤销乡政府决定的同时应当确定系争土地权属

B.甲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具体权限

C.本案被告为县政府

D.乙与乡政府为本案的第三人

【答案】BC

【知识点】行政诉讼相关制度

【解析】A选项考查据《行政复议法》第28条规定,对于超越职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可以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本案中,县政府有权撤销乡政府的超越职权做出的行政决定,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不应当同时确定系争议土地权属。因此,A选项错误。

B选项考查行政诉讼代理人。《较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规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具体权限。因此,B选项正确。

C选项考查行政诉讼的适格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县政府作为复议机关撤销乡政府的决定,被告为县政府。因此,C选项正确。

D选项考查行政诉讼第三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因此,乙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但乡政府作为本案的第三人没有法律依据。因此,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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