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很多考生在备考二级建造师考试,希赛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试知识点(3),希望对大家备考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有帮助。
为了帮助考生备考二级建造师考试,希赛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试知识点(3),希望对大家备考有帮助。
考点7:转代理(又称复代理,只能发生在委托代理中★★★)
转代理中,责任者的判定:
1、被代理人承担责任
(1)转委托经过被代理人同意;
(2)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被代理人利益的转委托。
2、代理人承担责任
(1)被代理人不同意转委托
注意: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考点8: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
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
(1)依照法律规定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2)依法属于国家所有,不需要登记;
(3)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4)拒绝登记要承担违约责任。
2、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
动产自交付生效;
例外情况:船舶、航空器、机动车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考点9: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侵权责任(★)(优先级排序):
当知识产权被侵权时,权利人可要求赔偿,赔偿顺序如下:
1、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2、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
3、前两条无法确定,按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4、前三条无法确定,人民法院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一定数额的赔偿。
备注:赔款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
二级建造师备考资料免费领取
去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