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浙江工业大学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博士研究生第二批招生通知已经发布,内容涉及考博关键信息,需了解的考生,请详细阅读内容详情,确保不遗漏重要细节。
根据我校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名情况,相关报考专业仍有缺额,经研究决定,我校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进行第二批招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第二批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状况、考生成绩以及第一批报录情况等因素确定。
具体招生专业、招生导师见《浙江工业大学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第二批)》(附件1)。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报名情况、生源状况及考生成绩等因素确定。
特别提醒:考生在报考前请务必与报考导师联系沟通,了解导师科研方向和招生指标,并征得导师同意签字后再报名。
二、报名时间
第二批招生报名考生网报及缴费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31日中午12:00,非规定时间报名无效,逾期不再补报。考生须于2026年5月31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按要求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我校研招网“报名公告”。
三、招生对象
(一)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
招生对象不限地区、不限民族,毕业后定向到南疆地区就业,重点保障南疆高校师资队伍建设。
(二)其他骨干计划
1. 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等6个省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 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7个省市的少数民族考生,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省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3. 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以及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4. 其他骨干计划原则上不接收汉族考生。
四、报名条件、招生方式及具体流程
1.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网址:https://mz.chsi.com.cn/mzjh/stu/)提交申请信息,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报考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的考生,在资格申请时“类别”一栏请选填“南疆高校教师专项”。
平台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打印《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随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提交至报考学院。
2.本批报名考生的英语及思想政治理论须达到招生简章中学校免试条件要求,学校不再统一组织英语、思想政治理论考核。
3.其他参考《浙江工业大学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要求。
五、录取
1.学校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工作。通过学院组织的复试,由学校结合国家政策、专项计划数量、生源情况、学院学科分布情况等综合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必要时,学校可组织二次复试。
2.骨干计划进行单独排序录取,结合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办法参照各招生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3.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涉藏州县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被录取考生需与我校、工作所在单位(仅限在职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3、附件4)。考生报名后在职/非在职信息发生变化的,按照录取时的实际情况签订协议。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5.除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等专项计划外,其他骨干计划录取考生中,汉族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0%。
6.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能调剂至本专项计划录取,且本专项计划考生也不能调剂到其他招生类型录取,未完成的骨干计划不得挪用,也不得将其他计划挪作骨干计划使用。
7.我校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已录取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六、其他
1.体检、学费与奖助学金等相关事项按照《浙江工业大学2026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浙江工业大学2026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2.第二批骨干计划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定向。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
3.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落实毕业去向至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落实毕业去向至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落实毕业去向至定向省区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区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4.未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5.上述说明如与当年国家最新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七、咨询、申诉方式
考生对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招生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东科教楼南207室
mail: yzb@zjut.edu.cn
通讯地址:浙江杭州拱墅区潮王路18号邮编:310014
热忱欢迎各地有志青年报考浙江工业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
招生单位:浙江工业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337
网址:http://www.yz.zjut.edu.cn
附件请见原文链接:http://www.yz.zjut.edu.cn/2026/0521/c4271a333312/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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