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闽价[2004]费273号文及省自考办闽教考办[2008]134号文规定:除了委托开考的专业外,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均按每生每门课程40元交纳考试报名费。委托开考专业均按每生每门课程50元标准收取考试报名费。
安徽省自学考试的收费标准为每门课程30元。报名平台引进了第三方支付方式进行网上缴费,支持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等多数银行的网银和信用卡。
浙江自考考生报考时可根据情况自主选择报考1-4门理论课程和多门的实践课程,理论课程报考费50元/课次·人,实践课程管理费为10元/人,以上费用网上报名时在线缴纳;实践课程考试及其他费用由主考院校收取。
江苏省1月和7月的自考报名费用为100元/科,4月和10月的自考报名费用为43元/科。参加自考的同学需要当地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进行新生注册,并完成报考科目的选定及报考费的缴纳(已经注册过的同学可以直接登录报名缴费)。
黑龙江自考报考费每生每科45元,同时不再收取新生报名费。报考自学考试的考生需在网上报考课程的同时通过网上缴费。所有考生均需使用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登录农行网上银行,办理“证书客户支付”业务,缴付报考考务费。
吉林自考报名费是45元/生•科次。此考务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自学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吉省价综号[2012]8号)文件规定收取。
辽宁自考考生报考理论课每科报名费45元(辽价函【2015】024号)。报考实践技能考核科目,每科交报名费5元。实践环节考核费用,考核前按主考学校和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核收。
山西自考报名考试费标准为35元/科次(晋价费字[2015]38号)。网上报名支付成功后将不允许增加、修改、删除报考课程,报名费原则上不予退还。
河北自考报名考试费标准为35元/科次。考生报考时,须慎重选择课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审批的现行标准执行)。支付成功后,报考课程不予修改,报考费一律不退。
重庆自考报名需要在建档审核通过后,考生交纳建档费48元(含准考证制作费8元),完成建档;然后选择报考区县(或区域),再确定报考课程,交纳报考费(每科40元),完成报考。
上海自考报名费用(含委托开考、学历文凭考)45元/科;中英合作商务管理,金融管理120元/科次。新考生和老考生在报考课程和付费前须先填报或补充填报完整的报名信息,报名信息认证通过后方能报考课程和付费。
根据天津市物价局、财政局(津价费【2010】98号)文件规定,参加天津自考报名每报考一科须缴纳报名考务费40元;新生还须缴准考证制证费10元。
首次报考重庆自考者,需登陆“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登记,根据网上报名系统的相关提示和规定,完善相关资料,网上交纳建档和考籍管理费40元,办理准考证费8元,共计48元。非首次报考者,每门课程交纳报考费40元。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印发的桂价费字〔1996〕463号和桂价费字〔2009〕212号文件规定,自学考试报名考试费每科次40元,外语口试面试类科目报名考试费每科次70元。
自学考试报名考务费:每门课程40元,考生在报考时实行网上缴费。新生准考证费:每人15元,选报了课程的新考生准考证费与课程报名考务费一并在网上缴纳。
重庆自考新生报名需缴纳建档费48元,每一课程考试报名费40元,之后每次报名只需要缴纳课程考试的费用。
根据贵州省物价、贵州省财政厅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黔价费【2008】63号,自考报名费为:37元/生·科, 考生报考时按实际报考科数收费。
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规定执行,2019湖北自考报名费用每生每科40元(含单科合格证费),系统委托开考专业还应交纳考试补助费18元。
上海多数专业自考报名费用为:45元/科,每次重新报考费用也是一样,而中英合作商务管理,金融管理120元/科次。
北京自考课程考试报名费为 30元/科/次,北京考生需登录北京自考首页,登录“个人中心”,进行本期自学考试的报考与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