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自考免考申请流程:第一步:考生本人现场注册。 第二步:考生网上申请。第三步:考生本人到报考点现场确认并提交材料。第四步:考生网上支付。(未支付成功的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
考生在报名期间向市自考办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天津自考办审核后,将有关证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数据库报省自考办审批。课程免考批准后,有关证明材料退还本人,自考办打印《免考课程合格证》发给考生。
新疆符合条件申请课程免考的考生,应在报名时,向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相关课程免考申请,填写《新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请表》,提供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的证明材料正本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关于国家承认应考者学历的证明,经查验核准后由地、州、市自考办报自治区自考委审核批准。
考生申请办理免考的时间为每次网上补报名选课期间,其余时间不予办理。考生在办理免考时需按提示信息提供相关材料,并将所需材料提交当地盟市招生考试中心自考科,扫描上传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江苏自考免考现场办理时间与自学考试现场报名同步,上半年为5月底,下半年为12月初。江苏自考免考办理步骤1.登录个人网报系统提交申请。2.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办理。3.登录个人网报系统查看审批结果。
湖南自考免考办理流程:需免考且取得1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每年3月(9月)1至15日到档案所在地招考办填写《申请免考登记表》,提出免考申请。3月(9月)16至30日各区招考办集中到省自考办办理审核手续。
考生申请免考,需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在网上提出免考申请,然后在当地市考办规定的时间内向当地县(区)自考办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原件核验后即时退还,下同)及复印件。
考生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免考课程申请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后提交系统审核,经考生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提交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审核,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审核后提交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合格后,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归档并发布,考生可在申请系统中查询结果。
辽宁自考免考申请需要考生先在网上申请注册,然后将所需材料递交给当地自考办进行评审,评审完毕后考生进行在线支付,在交由省招考办进行最后审批,最后考生只需等待结果意见反馈就行了。
申请自考免考需要在籍考生按办理转免考的公告时间和要求向考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高校自考办提出课程免考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申请青海免考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原学校的毕业证等材料加盖教务部门公章,还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验印自己的学历,并且打印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报告》(含二维验证码)交给考区招办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