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教师资格 责任编辑:段思扬 2019-04-30

摘要:江门教育局发布“江门市教育局2019年上半年申请认定高中、职中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须知”,内容详情如下,如需查看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希赛网教师资格频道。

江门市教育局2019年上半年申请认定高中、
职中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须知

为做好江门市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为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两个环节,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一、受理对象

江门市教育局确认点受理如下对象:1.江门市户籍(含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2.港澳台居民(居住地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为江门市的),符合以上条件申请人可在我局申请认定高职中(含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申请初中及以下(含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人员请到个人户籍(含居住证)所在地的市(区)教育局办理(江门市各市(区)级认定机构联系电话:蓬江区2648502/3226160、江海区3861634、新会区6623060、台山市5502014、开平市2211064、鹤山市8885834和恩平市7715133)。

二、认定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第一阶段2019年5月8日至22日);第二阶段2019年6月13日至21日。

(二)现场审核时间:第一阶段2019年5月23日至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第二阶段另行通知。

(三)体检时间:2019年5月24日—25日,上午8:00时[体检医院:江门市五邑中医院19号楼(健康体检大楼)

三、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江门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江门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人员满足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其他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持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四、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国(境)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受理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第二阶段仅受理2019年5月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开放期间随时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情况。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学籍信息。

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④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特别提示:建议持国(境)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进行学历认证。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2.下载《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在“须知”(点击)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待报名时使用。

说明: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 月 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可重新上传。

(二)报名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开始后,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1.选择认定机构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网上报名

2019年上半年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受理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第二阶段仅受理2019年5月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

申请人于5月8日至22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点击)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第二阶段:

2019年5月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于6月13日至21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点击)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三)现场审核

(1)五邑大学全日制师范毕业生符合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由学校自行组织现场确认,5月29日前将第一阶段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信息数据及认定材料报送至江门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

(2)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师范毕业生、社会人员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现场确认时间5月23—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现场确认地点:江门市教育局一楼招生考试报名站。

地址:江门市建设二路127号;咨询电话:0750-3503971。

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的“出国教育背景服务”栏目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2),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函件办理完毕后,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

5.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四)体检要求

1.体检医院:江门市五邑中医院19号楼(健康体检大楼),联系电话:3509799、3509790。

2.医院地址:江门市环市二路19号

3.体检时间:5月24日—25日,上午8:00时。

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及自行打印出来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2013年修订)》并经江门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盖章,,空腹前往医院办理有关体检手续,体检费用自付。体检结果由江门市教育局于5月27日统一到医院领取。申请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1天内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应届毕业生须毕业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到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认定机构提供邮寄服务,申请人(应届毕业生除外)可以在报名时选择,邮费到付。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更多中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广东省教育厅网站和广东省教育厅微信(广东教育),江门市教育局网站和江门市教育局微信(江门教育)。如有疑问可拨打广东省教育厅咨询电话020-37628372,或江门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50-3503971。

来源:江门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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