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永嘉县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教师资格 责任编辑:甘婷 2019-09-29

摘要:近日,永嘉县教育局发布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告。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0月21日至23日,现场确认地点:永嘉县教育局三楼。通告原文如下:

永嘉县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

永教办师函〔2019〕68号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令第10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师〔2011〕124号)、《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19〕3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永嘉县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永嘉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向温州市教育局申请认定。

二、认定对象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办理永嘉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永嘉,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向永嘉县教育局提出认定申请。非永嘉户籍未办理永嘉县居住证的人员须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

(一)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

(二)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

(三)港澳台居民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办理。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三、学历条件

申请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不同类别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考虑到政策的衔接,2011年及以前已经入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可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取得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方可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接受现场报名),具体申报时间为:2019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入口)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操作流程》(附件1)。

网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查阅附件2。

(二)现场确认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人员务常用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逾期无法办理。

1.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0月21日至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设在永嘉县教育局三楼(永嘉县东城街道码道街67号)。

3.现场确认实行预约办理方式。申请人可以直接搜索或扫描附件3中的二维码,进入“永嘉教育之声”微信公众号,从10月11日报名成功后开始预约(操作方法:永嘉教育之声—教育应用—在线预约),确认时请提前15分钟到达现场,填写、整理相关材料,凭预约号有序办理。

4.现场确认须携带材料:

(1)报名号信息(网报成功后,记录本人报名号或打印相关页面截图);

(2)身份证原件;

(3)户口簿或居住证(有效期内)原件;

(4)学历证书原件(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档案中在校期间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等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县级及以上档案管理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印章);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6)《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原件(2016年以后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可直接下载打印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直接认定的对象无需提供本项材料);

(7)《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现场确认时领取填写,幼儿教师体检表有专用的,请注意区分);

(8)与网报同一底版的单寸照片2张(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其中1张贴《体检表》,另外1张装入信封写上自己的报名号、姓名、申请学科在现场确认时上交)。

在网报时,教师资格认定系统将对申请人的学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等信息进行核验比对,验证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只需提交相应材料的原件;验证未通过的,需提供相应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和其他佐证材料,进行人工核验。具体要求为:

1.学历信息状态显示为“待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信网查询)。中师、中职等学历另行验证。

2.普通话证书状态显示为“待验证”的,可通过以下方法核验:(1)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或浙江省教育评估院网站查验;(2)致电相关普通话测试中心核查。建议申请人提前或现场查询核验,上述方法均不能核验的将不予受理。

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通知(教资字〔2019〕5号)要求,自2019年起,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采用《个人承诺书》替代原有《思想品德鉴定表》。新版申请表取消了无犯罪记录证明信息栏,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接公安机关核查。县教育局在申请人获得教师资格一年内对有无犯罪记录情况核查,核查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的,按《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五、审查和汇总

现场确认结束后,需对各类申报材料做再次复查,并将相关信息汇总上报温州市中小学教师教育办公室。

六、体检和认定

1.体检:根据《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合格人员需参加体格检查,由永嘉县教师发展中心统一组织合格人员集中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认定:永嘉县教育局组织希赛网评审,做出是否通过结论,认定结果于11月中下旬在永嘉公务网(http://www.yj.gov.cn)上公示(查询方法:永嘉公务网—信息公开目录—县教育局—教育管理—教师资格认定),接受监督。

七、证书发放

11月底或12月初快递寄送《教师资格证书》。

八、收费说明

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和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免收教师资格认定费。

联系人:麻晓峰(永嘉县教师发展中心1202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7267203。

附件:1.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操作流程

2.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中的常见问题

3.永嘉教育之声二维码

永嘉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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