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金融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商业性金融机构的经营目标是获得利润。
与商业性金融机构相比,政策性金融机构有以下几个特点
:
(
1
)特殊的经营目标:
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
(
2
)特殊的资金来源:
由财政出资设立或政府参股与其他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一般不吸收存款,通过向政府、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和国际金融机构借款和发行债券筹集
资金
。
(
3
)特殊的资金
运用:贷款对象一般限于不能从其他金融机构得到贷款的企业或项目,贷款利率明显低于市场利率甚至低于融资成本。
(
4
)特殊的服务领域:是那些不易得到商业性金融机构资金支持的部门或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