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职称考试《建筑学专业知识》知识点:建筑物各部分高度的确定和剖面设计

建筑学 责任编辑:胡媛 2018-12-12

摘要:今天为大家整理了土建职称考试《建筑学专业知识》知识点:建筑物各部分高度的确定和剖面设计,供大家备考复习。

建筑物各部分高度的确定和剖面设计

剖面图——在适当的部位将建筑物从上至下垂直剖切开来,令其内部的结构得以暴露,得到该剖切面的正投影图

在建筑设计中,建筑物各部分在垂直方向及高度是由一个相对标高系统来表示的

建筑物的相对标高系统——将建筑物底层室内某指定地面的高度定为±0.000,单位是米(m)。高于这个标高的为正标高,反之则为负标高

建筑设计人员获得的基地红线图及土质、水文等资料所标注的都是绝对标高,在设计时涉及建筑物的各部分都应当换算为相对标高进行标注,以免混淆。总平面图是绝对标高。

2.1 建筑物各部分高度的确定

建筑物每一部分的高度是该部分的使用高度、结构高度和有关设备占用高度的总和。

决定建筑物某部分净高的因素:1. 家具、设备的安置和使用高度 ;2. 人活动所需要的使用高度 ;3. 满足生理、心理要求的其它标准 ; 4. 节能要求

2.2建筑物层数和总高度的确定

●在民用建筑中:

1. 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以及公共及综合性建筑超过24m的,除了单层的以外,均为高层建筑 ;

2.住宅建筑:

层数在3层及以下的被称之为低层住宅;

层数在4~6层的被称之为多层住宅;

层数在7~9层的被称之为中高层住宅;

层数在10~30层的被称之为高层住宅

3.凡高度在100m以上的建筑均被称之为超高层建筑

● 30层以上的建筑列入特级工程的范围;

16~29层或高度超过50m的公共建筑列入一级工程的范围;

16~29层的住宅列入二级工程的范围;

7~15层有电梯的住宅或框架结构建筑列入三级工程的范围;

7层以下无电梯住宅列入四级工程的范围;

1、2层或单功能的建筑列入五级工程的范围

●影响确定建筑物层数和总高度的因素 :

1. 城市规划的要求;

2. 建筑物的使用性质 ;

3. 选用的建筑结构类型和建筑材料 ;

4. 城市消防能力的影响

2.3建筑剖面的组合方式和空间的利用

●组合原则:结构布置合理,有效利用空间,建筑体型美观

●剖面的组合方式

1. 分层式组合:将使用功能联系紧密而且高度一样的空间组合在同一层

2. 分段式组合:在同一层中将不同层高的空间分段组合,而且在垂直方向重复这样的组合,相当于在结构的每一个分段可以进行较为简单的叠加

●建筑空间的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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