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成都工业学院专升本招生政策

普通专升本 责任编辑:王娟 2022-03-23

摘要:成都工业学院2022年专升本招生信息公布,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进行报考,有哪些专业可以选择呢?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呢?录取方式是什么呢?具体请见下文。

2022年成都工业学院专升本招生政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成都工业学院 2022 年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 入本科阶段学习,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 成都工业学院 ,英文译名: Chengdu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

第三条 颁发证书: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本科专业毕业要 求者,颁发成都工业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注明专科起点) ;符合学 校学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成都工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相关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升 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制定专升本招生重大政策,讨论和决 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成都工业学院成立由纪委书记和纪委副书记组成的专 升本监督组,负责监督专升本招生工作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维护 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监督电话: 028-87992159。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第六条 在四川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规模内,以对口 我校的高职院校相关专业的应届专科毕业生总人数的 20%为基础编 制我校及调剂学校专升本招生总计划,同时认真落实各类专项计划。 专项计划单列,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以及本校的正式文件执行。

第七条 根据教育厅文件要求,“专升本”考生只能报考学校划 定的与自己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

第八条 参加我校 2022 年“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应具备以 下条件:

1.省内普通高校 2022 年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 从我省应 征入伍,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2.在校期间思想政治素质优良;

3.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

第四章 考试科目及录取办法

第九条 2022 年专升本招生考试科目及专业对照详,考试大纲以我校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2022年成都工业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对照表

第十条 2022 年“专升本”考生录取将根据学生“专升本”相应成绩,按照分学校、分专业与专业大类统筹相结合的原则,在最低录 取分数线的基础上,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成都工业学院免 试推荐及专项计划等招生事宜按照本校当年的正式招生通知执行。

第十二条 成都工业学院严格执行《成都工业学院“专升本”选 拔考核办法》 (成工院〔2021〕23 号) 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招生公 平公正、严格规范、公开透明。

第十三条 2022 年我校“专升本”学生录取指标根据《四川省教 育厅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文件精神执行。 其中录取到我校的“专升本”考生合计约为“对口我校的高职院校专 科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人数×8%”,剩余约 12%的计划指标由调剂学校(详见附件) 进行录取。录取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1.我校按照约“具体专科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人数×8%×70%”的 比例将录取指标划归至对口我校的高职院校,按照对口我校的高职 院校具体专科专业“考生总成绩” (详见《成都工业学院“专升本”选拔考核办法》 )由高到低录取;

2.我校按照约“所有专科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总人数×8%×30%” 的比例将录取指标划为竞争指标,按照理工类、文管类及计算机类 分类划定最低录取分线,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上对 2022 年所有对口我 校的专科院校(包括本校) 的考生按照成绩(考试成绩+奖励加分) 从高到低分类录取;

3.调剂学校将剩余指标按照对口我校的高职院校具体专科专业 “考生总成绩” (详见《成都工业学院“专升本”选拔考核办法》 )由 高到低录取。

第十四条 成都工业学院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第十五条 成都工业学院及调剂学校将在四川省教育厅审批通 过拟录取名单后,将录取通知书发送至各选送学校。考生在其选送 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教学管理

第十六条 专升本考生开学报到后一周内,各专科院校应将学 生的学籍档案集中报相关录取学校。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 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相关录取学校报到注册。不能按 期入学者,应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 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专科应届毕业生“专升本”录取后由原所在学校颁发 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不再向其发放毕业生报到证。“专升 本”考生在录取学校新学期入学报到时,学校将对其专科毕业证书核 对确认,对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相应本科专业的三年级。按照省教育厅规定凡实行学分制的“专升本”学生在专科学习期间所学 课程学分可以认定,认定的学分数原则上不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 应修总学分的 40% 。学校按照相应专业学费标准收取学生学费。

第十九条 专升本学生由相关录取学校进行学籍注册。其他相 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上级部门及录取学 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协议的专科毕业生,其工 作关系必须自行妥善处理,如发生法律纠纷,由考生本人负责。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一条 录取至成都工业学院的学生按照四川省物价局核 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理工类专业4100 元/生.年;经管类专业 3700 元/生.年(以上相关费用如有变化,以最新文件为准) 。录取至其他 调剂学校的学生按照相关调剂学校公布的标准收取学费。

第二十二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关证明在当 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在入校后向学生工作处(部) 申请办理 贷款、学费缓交等手续。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 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我校从未批准和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以成都工业 学院名义组织任何专升本考试培训,相关通知和公告以在我校官方 网站教务处“专升本专栏”上发布的为准。

第二十五条 成都工业学院地址:

(花牌坊校区) 成都市花牌坊街 2 号(邮编 610031)

(郫都校区) 成都市郫都区中信大道二段 1 号(邮编 611730)

(宜宾校区) 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路三段 9 号(邮编 644000)

成都工业学院专升本招生网网址: http://www.cdtu.edu.cn/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成都工业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原文链接:https://cdtujwc.cdtu.edu.cn/info/1876/68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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