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建筑大学专升本招生政策

普通专升本 责任编辑:王娟 2023-03-24

摘要:安徽建筑大学2023年专升本招生政策公布,学校的招生专业有哪些呢?招生计划数是多少呢?招生范围有哪些呢?学生什么时候开始报名呢?哪些学生可以进行报考呢?考试科目有什么呢?具体请见下文。

学校全称: 安徽建筑大学

办学层次: 本科

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 292 号 联合培养院校: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安徽省 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 2600 号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安 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 300 号

一、 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要求

(一) 招生专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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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鼓励政策 (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技能大赛获奖考生) 招生计划包含在以上招生计 划总数内。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考生报考专业总计划的 10%;

2.所有专业学制均为 2 年;

3.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不限文理科。

(二) 招生专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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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专业大类分类标准参照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 2021 年) 执行。

二、 报名

(一) 报名条件

1.2023 年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 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 业生; 在安徽省应征入伍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2022 年已报名但因疫情影响未能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的考 生,可以再次报名参加 2023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所有考生 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报名, 并取得考生号。身体条件符合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时毕业 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招生专业范围的要求, 毕业专业非以上 专业(类)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升本专业。

2.申请我校鼓励政策考生还须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 1 ) 申请三等功以上退役士兵考生

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 在完成高职(专 科)学业后, 免试公共课和专业课 (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 考查) 入读普通本科,按填报计划类别录取。此类考生可向我校 申请, 资格审查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的, 按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 续。

( 2 ) 申请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考生

高职(专科)期间获得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 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 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符合普 通专升本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 且获奖领域与报考专业 相关的, 可免于参加公共课考试, 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 试合格,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在报考专业(同一联合培养院校) 总计划的 10%以内(含 10%)择优录取。

( 二 ) 报名办法及志愿填报

所有考生均须严格按照《安徽省 2023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 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2023〕5 号 ) 文件规定的报名 办法报名, 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专升本志愿分为A 段和B 段, 每段均设置 1 个院校志愿和 1 个专业志愿。其中 A 段为专项计划志愿 (含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 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和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 划 );B 段为非专项计划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兼报 A 段、B 段 志愿。 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 填报志愿时须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章 程, 综合考虑招生专业相关要求、专业课考试时间、综合考查安 排等因素,避免填报无效志愿。

1.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含在安徽省应征 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 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 ,在 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登录 zsbbm.ahzsks.cn,注册后绑定微信号 和手机号码。按照报名页面指引, 完成信息填报、微信小程序采 像、缴费等报名流程。报名时段为 2023 年 3 月 23 日 10:00 至 3 月 27 日 16:00。考生务必随时关注省考试院微信小程序,查询 报考信息、资格审核状态等。

2.意向报考我校,在安徽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  (专科) 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须于 3 月 23 日 10:00 至 3 月 26  日 10:00 期间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在“专升本招生系统” 上传以下证明材料 (扫描件) :

①《安徽建筑大学 2023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外省院校毕业退 役士兵申请表》  (见附件 1 ) ;

②居民身份证(人像面和国徽面,须在有效期内);

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或加盖毕业学校学籍管理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统 页面截图 ) ;

④退役证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退役军人身份证明。

我校将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审核其报名资格。审核内容 包括考生基本信息、学籍(毕业证书) 、应征入伍地、高职(专 科)阶段专业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招生要求等。 资格审核结果将通 过考生报名时提交的联系电话告知考生本人, 请考生务必保持登 记的联系电话畅通, 便于接收相关通知,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负 责。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 由我校依据考生身份证、学籍信息在 报名系统录入考生身份信息、毕业学校和专业信息。考生现场按 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流程,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审核及缴费。

3.意向报考我校的鼓励政策考生, 在按照皖招考〔2023〕5号) 文件要求完成网络报名后,还须于 3 月 23 日 10:00 至 3 月 26 日 10:00 期间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在“专升本招生系 统”上传以下证明材料 (扫描件) :

( 1 )荣立三等功以上退役士兵考生

①《安徽建筑大学 2023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鼓励政策申请表》 (见附件 2 ) ;

②居民身份证(人像面和国徽面,须在有效期内 );

③退役证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退役军人身份证明;

④立功受奖证书。

( 2 ) 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考生

①《安徽建筑大学 2023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鼓励政策申请表》 (见附件 2 ) ;

②居民身份证(人像面和国徽面,须在有效期内 );

③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证书。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不能取得相应报考资格, 后果由考 生本人负责。考生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 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提交虚假信 息或材料获取考试录取资格的, 经查实, 取消专升本报名考试资 格, 并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 档案。

( 三 ) 资格审核

1.根据皖招考〔2023〕S 号文件规定, 考生报考资格由毕业 院校进行审核, 审核未通过者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我校将对报 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2.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的资 格通过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 的鼓励政策,可参加 2023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专业课考 试。

如因考生不能按期毕业、重复录取等原因造成无法入学后果, 由考生本人负责。

( 四 ) 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皖招考〔2023〕S 号文件要求执行,我校不另 外收取其他报名考试费用。

( 五 ) 打印准考证

1.公共课考试准考证:按照省考试院统一要求自行打印, 具 体时间和办法请关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及报名微信小程序。

2.专业课考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且缴费成功的考生, 于 4 月 16 日至 4 月 22 日期间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 在“专升 本招生系统”中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 考试

(一)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公共课和专业课两部分。实行“2 门公共课(各 150 分) +2 门专业课(各 150 分) ”的方式, 即公共课考试科目 分文、理两个科类, 其中,文科 2 门公共课为“大学语文+英语”, 理科 2 门公共课为 “高等数学+英语”; 2 门专业课为高职 (专 科 ) 阶段专业课程。

公共课由省考试院组织进行统考。 符合文化课免试条件且填 报 B 段非专项计划志愿的退役士兵须参加公共课科目考试。

专业课由我校组织考试。 专业课考试科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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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专业课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详见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信息(发布地 址 https://www.ahjzu.edu.cn/zsw/2023/0314/c2435a211311/page.htm) 。

(二) 考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课统考由省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 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 责组织实施。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 (兼报 A、B 段志愿的,公共课考试地点设在 A 段报考院校所在 市 ) 。

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安徽建筑大学南校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 292 号 ) ,具体考场见专业课考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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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技能大赛获奖考生面试、 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拟 安排在 4 月中旬。具体安排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另行发布。

2.技能大赛获奖考生面试满分 100 分,面试时间为 10 分钟。

3.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由“职业素养与职业适应性测试” 和“综合素质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为 100 分。 其中:

( 1 ) 职业素养与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 满分 60 分,考试时间 40 分钟;

( 2 ) 综合素质面试:面试, 满分 40 分,面试时间 6 分钟左右。

(三) 成绩公布及复核

1.公共课:按皖招考〔2023〕5 号文件执行。

2.专业课: 考试结束一周内, 考生可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 查询专业课考试成绩。考生对专业课考试成绩有异议的, 可在我 校成绩公布后 3 个工作日内, 由本人凭身份证和专业课准考证到 我校招生办公室(南校区实验综合楼 17 楼 1712 室 )提出查分申 请, 由学校组织专人在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复核。经复核有误的 将按规定程序予以变更成绩并通知考生本人, 复核无误的不另行 通知。 查分仅限漏改、漏统、错统。

3.技能大赛获奖面试、 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测试成绩于测 试(面试)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 录取

(一) 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 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 2 号)、《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 征〔2020〕7 号)和皖招考〔2023〕5 号文件精神, 科学评价,择 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一志愿批次、调剂志愿批次均先进行 A 段录取, 再进行B 段 录取。已被任何院校 A 段录取的考生, 不再具备我校 B 段录取资 格。

(二) 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 则,结合考生志愿实施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 通过我校资格审核,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计划类别免试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 通过我校资格审核, 参加我 校组织的面试, 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 根据面试成绩从 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择优录取, 名额不超过填报的联合培养院校对 应专业总计划的 10%。考生面试成绩相同, 同时录取则超出专业 总计划的 10%时, 按照考生参加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级别 (国 家级奖项优先) 和等次进行排序录取;仍相同时,按照所有面试 评委评分总和 (含评委最高分和最低分) 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未 通过面试的考生可参加 2023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和专业课 考试。

3.一志愿 A 段(专项计划)

( 1 ) 填报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参加我 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 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按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 招生计划数 ( 同一联合培养院校 ) 择优录取。 考生综合考查成绩 相同, 同时录取则超出专项计划数时, 按照综合考查笔试部分成 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 2 ) 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公 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考试单科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 根据考生报考的专项计划类别,对 考生总成绩(公共课总分+专业课总分) 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 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 同一联合培养院校)择优录取。考生总成 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顺序为: 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专业课科目 1、专业课科目 2。

4.一志愿 B 段 (非专项计划)

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 课考试单科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按照考生总成绩(公共课总 分+专业课总分) 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则 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顺序为:大学语文(或 高等数学)、英语、专业课科目 1、专业课科目 2。

(三) 计划调整原则

若一志愿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 我校将在同一联合培养院校 (不同联合培养院校之间招生计划不相互调整)内进行计划调整。 调整顺序依次为: 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 A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B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A-B 段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校内调整的计划数, 均按调入后的计划类别的录取细则录取。 

1.A 段计划调整

( 1 ) 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

A 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 则将未完成的计划按照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 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顺序, 调入合格生 源充足的同专业其他专项计划。

( 2 ) A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A 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经调整后, 如仍有剩余未完成的 计划,则按照A 段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占A 段剩余合格生源总数的比例, 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A 段其他招生专业进行取整(计算 结果小数部分舍去不计)分配;仍未分配完的计划数则调入上述 比例最高的专业(比例相同时调入 A 段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 。 调入 A 段专业后, 按照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 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顺序, 调整到合格 生源充足的同专业专项计划类别。

2.B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B 段各专业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 则将未完成的计 划按 B 段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占 B 段剩余合格生源总数的比例, 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其他 B 段专业进行取整(计算结果小数部分 舍去不计)分配;仍未分配完的计划数则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 业(比例相同时调入 B 段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

3.A-B 段间计划调整

A 段、B 段分别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后, 若 A、B 段之间生源、 剩余计划不平衡, 则进行 A-B 段间计划调整。首先在同专业 A-B 段间进行调整,若仍不平衡则进行跨专业 A-B 段间调整。

( 1 ) 同专业 A-B 段间调整

A 段某专业仍有剩余计划未完成, 且 B 段同专业合格生源充 足时, 将 A 段未完成的计划调入 B 段同专业; 反之将 B 段未完成 的计划, 按照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 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顺序, 调整到合格生源充足 的 A 段同专业。

( 2 ) 跨专业 A-B 段间调整

经同专业 A-B 段间调整后, A 段或B 段仍有剩余计划未完成 的,按以下原则在 A、B 段间跨专业调整:

A 段专业仍有剩余计划未完成, 且 B 段合格生源充足时, 按

B 段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占 B 段剩余合格生源总数的比例,将 A 段未完成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B 段专业进行取整(计算结果 小数部分舍去不计)分配;仍未分配完的计划数则调入上述比例 最高的专业(比例相同时调入 B 段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

反之将 B 段未完成的计划, 根据 A 段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占 A 段剩余合格生源总数的比例, 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 A 段专业进 行取整(计算结果小数部分舍去不计)分配; 仍未分配完的计划 数则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业(比例相同时调入 A 段报考人数最 多的专业)。 调入 A 段专业后, 按照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 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顺序, 调整到合格生源充足的同专业专项计划类别。

4.外校生源调剂 (调剂志愿)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 计划, 将按照省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 并在规 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调剂。

( 1 )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 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①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②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③具备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

④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 2 ) 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专项计 划以及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①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②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③公共课考试科目与申请调剂专业相同, 且公共课达到省考 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

④原报考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单科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

( 3 ) 调剂志愿录取细则

①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

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考查合格 考生根据其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按免文化课考试退 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数( 同一联合培养院校 )择优录取。

②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建档立卡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

根据考生申请调剂的专项计划类别, 对考生总成绩(公共课 总分+专业课总分) 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缺额计划数 ( 同一联合培养院校)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 则按单科顺 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单科顺序为: 大学语文(或高等数 学)、英语。

③申请调剂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

按照考生总成绩(公共课总分+专业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 排序, 按相应非专项类缺额计划数( 同一联合培养院校)择优录 取。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单科顺序为: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

(四) 录取结果公布

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 5 个工作日, 公示无 异议后向省考试院报送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五、 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高职(专科) 毕业证书(退役士兵、建 档立卡新生还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到联合 培养院校报到入学, 在联合培养院校脱产学习。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等 材料, 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 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其 入学资格无效。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试退役 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六、 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 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 对新生报考及 录取资格进行复查, 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 的, 取消入学资格, 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由此产生的一切 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 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 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 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 不得转学或转专业。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 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 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 精神, 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 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安徽省发改委、安徽省财政 厅、安徽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学费标准与我校普通本科相应 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收费标准如有变更, 按上级部门核准的最新 收费标准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 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 业政策。

八、 资助政策

学校全力打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贷款与校内各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 补助等相结合的多举措全方位精准资助体系。学生可以通过提交 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审批等程序获得充分资助, 有力保障 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正常有序进行。

九、 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 严格按照《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 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 律责任。

十、 其他须知

(一)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 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 实。

(二)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 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  三 )  安 徽 建 筑 大 学 本 科 招 生 信 息 网 ( https://www.ahjzu.edu.cn/zsw)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 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 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 学校不再具体 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 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 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 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 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十一、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 292 号(南校区) 招生网址:https://www.ahjzu.edu.cn/zsw

本章程由安徽建筑大学负责解释。

原文链接:https://www.ahjzu.edu.cn/zsw/2023/0321/c2435a211712/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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