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介绍了中级会计实务中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无形资产重估、投资性房地产、股权激励计划和资产减值准备。在处理时需要根据会计准则进行判断和处理,保证会计处理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在中级会计实务中,对于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需要进行认真的审视和判断。对于这种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无形资产重估:当无形资产重估导致未计提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减少金额小于等于重估增加的无形资产价值时,可以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2. 投资性房地产:当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当期损益,而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时,可以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3. 股权激励计划:当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授予价格高于当期市场价格,且该差额计入股本公积时,可以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4. 资产减值准备:当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时,可以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情况仅适用于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特殊情况,具体应根据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进行判断和处理。
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首先仔细阅读相关会计准则,确保对于特殊情况的处理符合准则规定。同时,在处理过程中要牢记审慎处理的原则,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总的来说,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在中级会计实务中是需要认真处理的问题。只有对于这种情况进行正确的判断和处理,才能确保会计处理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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