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温馨提示

执业药师 责任编辑:成柳吉 2021-10-13

摘要:辽宁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将于10月23日-24日举行,请应试人员在10月15日9时—10月22日24时期间,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

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人员温馨提示

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将于10月23日-24日举行,人员参加考试科目和时间以准考证信息为准,现就广大人员在考前和考试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提示如下:

一、下载打印准考证

请人员在10月15日9时—10月22日24时期间,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

二、关注最新公告要求

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人员须知”,并时时关注沈阳市考试院“网站”“公众号”发布的最新公告,按照最新的要求做好考试准备、按时参加考试。

三、掌握时间别迟到

人员须在每场考试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学校,预留足够的时间配合入场检查。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禁止人员入场。考试开始后120分钟内,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四、了解疫情防控要求

1.考试当天,人员进入考点时应现场出示: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纸质准考证;

(3)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须提供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辽事通健康码”(绿码);

(5)“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需现场进行体温复测。

2.入场时体温复测仍异常(≥37.3℃)、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辽事通健康码”非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或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除提供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还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或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方可进入考点,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五、熟悉线路看考点

人员必须于考前到考点学校熟悉考点位置和交通路线。查看考点示意图,确保顺利参考。

附件:《2021年度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沈阳市考试院

2021年10月8日

原文链接:http://www.sysksy.cn/html/KSY/156040297321490/156040297321490/156040297321490/97321490246035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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