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民事法律制度

注册会计师 责任编辑:何思琪 2019-10-11

摘要:距离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越来越近,把握住各章节知识点很重要,快来跟小编一起来看看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法律事实相关知识点吧!

民事法律制度

1.法律事实VS法律行为VS事实行为VS事件

【例题·单选题】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的行为的是(  )。

A.人的死亡

B.承兑汇票

C.侵权行为

D.自然灾害

【答案】B

2.单方法律行为VS双方(多方)法律行为

(1)单方法律行为是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如委托代理的撤销、债务的免除、无权代理的追认、订立遗嘱、授予代理权等。

(2)双方(多方)法律行为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或者多数决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合同、决议。

【提示】委托代理中的授权行为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仅凭被代理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授权的效果;被代理人的授权行为,既可以向代理人进行,也可以向相对人为之,两者效力相同。但是被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委托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

【例题·多选题】下列法律行为中,经一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即可以成立的有(  )。

A.免除债务

B.签订赠与合同

C.授予代理权

D.签订委托合同

【答案】AC

3.可撤销民事行为VS无效民事行为

区别可撤销无效
效力不同在撤销前已经生效当然无效、自始无效
主张主体不同由撤销权人以撤销行为为之,法院不主动干预司法、仲裁机构可在诉讼中主动宣告其失效
行为效果不同撤销权人对权利行使拥有选择权;一经撤销,自行为开始时无效自始无效、绝对无效
情形不同
(1)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法律行
(2)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
(3)欺诈、胁迫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
(2)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
(3)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
(4)违反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
行使时间不同撤销权行使有期限限制不存在时间限制

【例题·多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一经撤销,自始无效

B.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亦称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C.自行为发生之日起3年内当事人未撤销的,撤销权消灭

D.法官审理案件时发现民事法律行为具有可撤销事由的,可依职权撤销

【答案】BCD

4.代理权滥用VS无权代理


滥用代理权无权代理
情形不同
(1)自己代
(2)双方代理
(3)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
(1)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2)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3)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法律后果不同
(1)前两种情形属于效力待定行为;其行为效力取决于被代理人对意思表示的追认与
(2)第三种情形属于无效;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1)一般情况下属于效力待定行为
(2)构成“表见代理”情形的,则该代理行为有效

【例题·单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无权代理的是(  )。

A.代理人甲以被代理人乙的名义将乙的一台塔吊卖给自己

B.代理人甲以被代理人乙的名义卖出一台塔吊,该塔吊由甲以丙的名义买入

C.代理人甲与买受人丁串通,将被代理人乙的一台塔吊低价卖给丁

D.代理人甲在被代理人乙收回代理权后,仍以乙的名义将乙的塔吊卖给戊

【答案】D

5.诉讼时效VS除斥期间

(1)诉讼时效是指“请求权”不行使达一定期间而失去强制力保护的制度。

(2)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续的期间,债权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便可发生该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

区别诉讼时效除斥期间
适用对象主要适用债权请求权形成权(撤销权、追认权、解除权)
援用主体由当事人主张后,法院才能审查,法院不主动援用无论当事人是否主张,法院均应当主动审查
性质诉讼时效届满,丧失胜诉权,实体权利不消灭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消灭
期间性质可变期间,适用中断、中止、延长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断、中止、延长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除斥期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并不消灭

B.除斥期间为可变期间

C.撤销权可适用除斥期间

D.如果当事人未主张除斥期间届满,人民法院不得主动审查

【答案】C

6.诉讼时效中止VS诉讼时效中断

发生事由发生期间时效计算
中止(1)不可抗力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
“暂停”+
“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届满”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中断(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的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归零”+“重新”计算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例题1·多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诉讼时效期间中止和中断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权利人提起诉讼是引起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原因之一

B.义务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是引起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的原因之一

C.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D.引起中断的原因发生,已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全归于无效

【答案】ACD

【例题2·多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有(  )。

A.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未成年子女在文书上签字、盖章

B.债务人否认对债权人负有债务

C.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但被人民法院驳回

D.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其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

【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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