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17条及相关规定,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内,办理年度备案。如果不备案的话,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就没有用了,所以一定要记得及时备案!
根据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17条及相关规定,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内,办理年度备案。如果不备案的话,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就没有用了,所以一定要记得及时备案!
下面小编整理了两种备案方法供大家选择:
一、网上备案:这个方法既方便又快捷(这个方法暂时只有部分省市才有,其他地区的人员还是需要到当地的司法局去备案。)在搜索栏输入当地司法局进入该市的司法考试信息系统平台,选择进入“年度备案”,填报备案信息,提交成功即完成备案。
二、司法局备案:办理人员需携带“资格证书副本”到当地司法局进行人工备案,亦可委托他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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