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年4月29日上午,司法部公布了《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根据相关内容,小编整理了最新的报考政策解读。
2018年4月29日上午,司法部公布了《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根据相关内容,小编整理了最新的报考政策解读。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学历条件
根据《实施办法》第九条和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新人新办法
1、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法本);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非法本+法律硕士或法学硕士);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全日制非法本+3年法律工作经验)。
老人老办法
1、本办法实施前已入学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实施前入学的非法本都可以考。包括:自考本科、成人本科,可考,且一直可考)
哪些人不能报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三)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四)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处理的;
(五)因严重失信行为被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六)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同时,《司法部负责同志就<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答记者问》公告也很清晰的解答了考生十分关注的相关问题,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和相关安排也会在举行考试三个月前向社会公布。各位考生可以关注希赛法考,将会及时为大家更新最新资讯,最后祝大家法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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