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实施办法》中研究将考试方式进行相应的调整,将一次性考试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部分,只有通过客观题考试的考生才可以参加当年的第二部分的主观题考试,客观题的合格成绩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此次司法改革,对法考的考试方式做出了重大调整,在最新的实施办法中,将一次性考试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部分。将考试分为两部分考对考生来说好处在哪呢?
《实施办法》中对考试方式规定:将一次性考试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部分,只有通过客观题考试的考生才可以参加当年的第二部分的主观题考试,客观题的合格成绩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有效。当年参加主观题考试没有通过的,第二年可以直接参加主观题考试,不用再参加客观题考试了。如果他第二次主观题考试还没有通过,就要再次参加客观题的考试。
主观题、客观题分开考的好处:
(一)降低风险。一考改为分两次考,降低了考试风险。
(二)减轻负担。对于客观题过了,主观题挂的人,第二年只用复习主观题,减轻负担。
(三)提高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选拔法制人才的科学性、有效性
(四)有利于我们进一步优化、整合评卷师资力量,真正将一批具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人员选拔出来。
(五)提高主观题阅卷的客观性。往年由于所有考生的卷四都需要批改,大部分根本过不了的也需要改,这样让阅卷人为了加快阅卷速度,只好瞎改,主观随意性很强,也做了很多无用功,对真正能过的人也不公平。本次改革通过客观题的淘汰,使进入主观题考试的人数大幅度减少,这样阅卷时就能从容、细致得批改,保证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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