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有限责任公司的界定和特征》是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法的知识点之一,下面希赛网法考频道为你精讲有限责任公司的界定和特征需要掌握的知识点。
希赛网法考频道为大家整理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有限责任公司的界定和特征》知识点,商经精讲系列教材将知识点分章节逐一解析,将知识融会贯通,高效备考。
有限责任公司的界定和特征:
1.有限责任公司,也称“有限公司”,是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兼资合性质。其特征主要有:
2.股东人数≦50人,可以设立一人有限公司。
3.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
4.设立程序与公司机关简易化。可以不设董事会或监事会,一人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则不需要设立股东会。
5.股东对外转让出资受到较为严格的限制。由于有限责任公司是人合兼资合性质的公司,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非常重要,因此,法律对股东转让出资往往作出较严格的限制。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股东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6.公司的封闭性。其封闭性除严格限制股东对外转让出资外,还体现在设立程序不公开,以及经营状况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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