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司法考试每日一练11月19日(商经+答案+解析)

法考 责任编辑:王觅 2018-11-19

摘要:希赛法考真题题库为考生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精选每日一练,以便广大考生备考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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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植根农业是北方省份一家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公司。为拓宽市场,该公司在南方某省分别设立甲分公司与乙分公司。关于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7-03-25,单)

A.甲分公司的负责人在分公司经营范围内,当然享有以植根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权利

B.植根公司的债权人在植根公司直接管理的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主张强制执行各分公司的财产

C.甲分公司的债权人在甲分公司直接管理的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主张强制执行植根公司的财产

D.乙分公司的债权人在乙分公司直接管理的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不得主张强制执行甲分公司直接管理的财产

【知识点】总公司与分公司

【解析】A项考查分公司负责人能否以总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经营行为是总公司的一种代表行为。其负责人在经营范围内,可代表总公司对外签订合同。A项说法正确,不选。

B、C、D项考查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债务承担问题。依据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总、分公司是一个法律主体,对外以其总、分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法律责任。因此,B、C说法正确,不选,D项说法错误,应选。(本题答案:D)

【答案】D

2.彭兵是一家(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依公司章程规定,其任期于2017年3月届满。由于股东间的矛盾,公司未能按期改选出新一届董事会。此后对于公司内部管理,董事间彼此推诿,彭兵也无心公司事务,使得公司随后的一项投资失败,损失100万元。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03-26,单)

A.因已届期,彭兵已不再是公司的董事长

B.虽已届期,董事会成员仍须履行董事职务

C.就公司100万元损失,彭兵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对彭兵的行为,公司股东有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知识点】董事任期、董、监、高责任、股东代表诉讼

【解析】A、B考查董事任期。依据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A项彭兵虽然任期届满,仍是公司董事长,A项错误;B项董事会成员仍应履职,正确。

C项考查董、监、高的法律责任。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题董事之间相互推诿,造成100万损失,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题中彭兵承担全部责任说法错误,不选。

D项考查股东代表诉讼。公司法151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149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D项直接起诉彭兵,错误。(本题答案:B)

【答案】B

3.甲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文某是股东之一,持有40%的股权。文某已实缴其出资的30%,剩余出资按公司章程规定,应在2017年5月缴足。2015年12月,文某以其所持甲公司股权的60%作为出资,评估作价为200万元,与唐某共同设立乙公司。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03-27,单)

A.因实际出资尚未缴纳完毕,故文某对乙公司的股权出资存在权利瑕疵

B.如甲公司经营不善,使得文某用来出资的股权在1年后仅值100万元,则文某应补足差额

C.如至2017年5月文某不缴纳其对甲公司的剩余出资,则甲公司有权要求其履行

D.如至2017年5月文某不缴纳其对甲公司的剩余出资,则乙公司有权要求其履行

【知识点】股权出资、瑕疵出资

【解析】A项考查瑕疵股权能否出资的问题。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仍享有股东权利,对外可以股权出资设立公司。文某对甲公司的出资在以股权出资乙公司时,虽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但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其出资行为符合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1条的规定,不存在权利瑕疵。

B项考查非货币出资的贬值问题。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5条规定,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B项错误。

C项考查不履行出资义务的责任,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3条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甲公司有权要求其履行。C项正确。

D项考查乙公司能否要求文某履行对甲公司出资义务的问题。依据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其股东出资存在瑕疵,只能要求其补足差额,而无权要求其履行对别的公司的出资义务。D项错误。(本题答案:C)

【答案】C

4.汪某为兴荣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持股34%。2017年5月,汪某因不能偿还永平公司的货款,永平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汪某在兴荣公司的股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03-28,单)

A.永平公司在申请强制执行汪某的股权时,应通知兴荣公司的其他股东

B.兴荣公司的其他股东自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可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

C.如汪某所持股权的50%在价值上即可清偿债务,则永平公司不得强制执行其全部股权

D.如在股权强制拍卖中由丁某拍定,则丁某取得汪某股权的时间为变更登记办理完毕时

【知识点】股权的强制执行

【解析】本题考查股权的强制执行问题。依据公司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A项仅仅列明通知公司的其他股东,说法错误。B项列明法院1个月内,可主张优先购买权说法错误,不符合法律规定。

C项考查强制执行中债务人权益保护问题。强制执行应以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实现为限,不得超限执行损害债务人利益。本题中股权属于可分割财产,若50%股权足以清偿债务,就不能强制执行其全部股权。C项正确。

D项考查强制执行程序中以拍卖方式取得股权的时间。依据公司法第73条规定,依照本法第71条、第72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丁某的股权取得以公司签发给他的出资证明书为准。D项错误。(本题答案:C)

【答案】C

5.湘星公司成立于2012年,甲、乙、丙三人是其股东,出资比例为7:2:1,公司经营状况良好。2017年初,为拓展业务,甲提议公司注册资本增资1000万元。关于该增资程序的有效完成,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7-03-68,多)

A.三位股东不必按原出资比例增资

B.三位股东不必实际缴足增资

C.公司不必修改公司章程

D.公司不必办理变更登记

【知识点】增资

【解析】AB项考查公司增资问题。依照公司法第178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东投资自由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增资属于新的投资,A项三位股东不必按原出资比例增资,同时,按照认缴制,也无需实际交足增资。AB正确。

C项考查增资后是否需要修改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是公司章程必须载明事项,增资后理应修改公司章程。C项错误。

D项考查增资后是否需要变更登记。依据公司法179条规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D项错误。(本题答案:AB)

【答案】AB

6.胡铭是从事进出口贸易的茂福公司的总经理,姚顺曾短期任职于该公司,2016年初离职。2016年12月,姚顺发现自己被登记为贝达公司的股东。经查,贝达公司实际上是胡铭与其友张莉、王威共同设立的,也从事进出口贸易。胡铭为防止茂福公司发现自己的行为,用姚顺留存的身份信息等材料,将自己的股权登记在姚顺名下。就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7-03-69,多)

A.姚顺可向贝达公司主张利润分配请求权

B.姚顺有权参与贝达公司股东会并进行表决

C.在姚顺名下股权的出资尚未缴纳时,贝达公司的债权人可向姚顺主张补充赔偿责任

D.在姚顺名下股权的出资尚未缴纳时,张莉、王威只能要求胡铭履行出资义务

【知识点】冒名股东

【解析】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28条规定,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答案:ABC)

【答案】ABC

7.榴风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夏某应于2016年6月1日前缴清货币出资100万元。夏某认为公司刚成立,业务尚未展开,不需要这么多现金,便在出资后通过银行的熟人马某将这笔钱转入其妻的理财账户,用于购买基金。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7-03-70,多)

A.榴风公司可要求夏某补足出资

B.榴风公司可要求马某承担连带责任

C.榴风公司的其他股东可要求夏某补足出资

D.榴风公司的债权人得知此事后可要求夏某补足出资

【知识点】抽逃出资

【解析ACD考查抽逃出资的责任。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3条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A、C正确。D项是有条件的,只要在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因此,D项错误。

B项考查榴风公司能否要求银行职员承担抽逃出资责任的问题。本题中,银行职员违规协助抽逃出资,存在一定的过错,榴风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至于是不是真的需要承担实体法上的连带责任,则非本选项所指的问题。因此,B项正确。本选项特别容易选错,尤其值得大家注意。(本题答案:ABC)

【答案】ABC

8.茂森股份公司效益一直不错,为提升公司治理现代化,为提升公司治理现代化,增强市场竞争力并顺利上市,公司决定重金聘请知名职业经理人王某担任总经理。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03-71,多)

A.对王某的聘任以及具体的薪酬,由茂森公司董事会决定

B.王某受聘总经理后,就其职权范围的事项,有权以茂森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C.王某受聘总经理后,有权决定聘请其好友田某担任茂森公司的财务总监

D.王某受聘总经理后,公司一旦发现其不称职,可通过股东会决议将其解聘

【知识点】经理职权、董事会职权

【解析】A、D项考查经理的聘任、薪酬与解聘。依据《公司法》第46条第(九)项,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A项正确,D项错误。经理的解聘权在董事会。

B项考查公司经理的职权。根据公司法第49条,经理有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在其职权范围内,有权以茂森公司名义对外签约。B项正确。

C项考查财务负责人的聘任,依据公司法第46条规定,经理只有提名权,不能直接聘任,C项错误。(本题答案:AB)

【答案】AB

9.紫霞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游戏开发的非上市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已发行股份总额为1000万股。公司成立后经营状况一直不佳,至2015年底公司账面亏损3000万元。2016年初,公司开发出一款游戏,备受玩家追捧,市场异常火爆,年底即扭亏为盈,税后利润达7000万元。

请回答第(1)-(3)题。

(1)2016年底,为回馈股东多年的付出,紫霞公司决定分配利润。此时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余额仅为5万元。就此次利润分配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7-03-92,任)

A.公司应提取的法定公积金数额为400万元

B.公司可提取法定公积金的上限为税后利润的一半,即3500万元

C.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可提取任意公积金1000万元

D.公司向股东可分配利润的上限为3605万元

【知识点】法定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

【解析】本题考查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依据《公司法》第166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A项正确。题中年度税后净利润7000万,依照上述法条规定,应先弥补3000万亏损,剩余4000万利润,提取利润的10%作为法定公积金,为400万。

B项错误。弥补亏损后,利润只剩下4000万,利润的50%是2000万。而且法定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也可以提取。

C项正确。经股东会决议,可提取1000万任意公积金。

D项正确。法定应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7000(利润)-3000万(补亏)-400万(法定公积金)+5万(公积金)=3600,上限应为3605万。(本题答案:ACD)

【答案】ACD

(2)如紫霞公司在2016年底的分配利润中,最后所提取的各项公积金数额总计为2800万元,关于该公积金的用途,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7-03-93,任)

A.可用于弥补公司2016年度的实际亏损

B.可将其中的1500万元用于新款游戏软件的研发

C.可将其中1000万元的任意公积金全部用于公司资本的增加

D.可将其中1000万元的法定公积金用于公司资本的增加

【知识点】法定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

【解析】本题考查公积金的运用。依据《公司法》第168条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A项错误。2016年公司盈利7000万元,没有亏损。

B项正确。公积金可用于公司经营,当然包括研发。

C项正确。任意公积金转增公司资本没有任何限制。

D项错误。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留存的法定公积金不得少于1250万元。(本题答案:BC)

【答案】BC

(3)进入2017年,紫霞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为进一步激励员工,公司于8月决定收购本公司的部分股份,用于职工奖励。关于此问题,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7-03-94,任)

A.公司此次可收购的本公司股份的上限为100万股

B.公司可动用任意公积金作为此次股份收购的资金

C.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公司可在两年内完成实施对职工的股份奖励

D.如在2017年底公司仍持有所收购的股份,则在利润分配时不得对该股份进行利润分配

【知识点】法定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

【解析】《公司法》第142条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A项错误。公司已发行股份1000万股,用于激励的总额不得超过5%,即50万股。

B项错误。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

C项错误。应当在一年内转让股给职工。

D项正确。该股份是激励员工的,不能用于利润分配,说法正确。(本题答案:D)

【答案】D

10.李某和王某正在磋商物流公司的设立之事。通大公司出卖一批大货车,李某认为物流公司需要,便以自己的名义与通大公司签订了购买合同,通大公司交付了货车,但尚有150万元车款未收到。后物流公司未能设立。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03-25,单)

A.通大公司可以向王某提出付款请求

B.通大公司只能请求李某支付车款

C.李某、王某对通大公司的请求各承担50%的责任

D.李某、王某按拟定的出资比例向通大公司承担责任

【知识点】公司设立期间发起人名义所签订合同的效力。

【解析】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4条第1款的规定:“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题中最终公司没有设立,所以债权人可以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所以A项正确,B项中“只能”请求李某承担责任,不符合司法解释规定,错误。

C、D主要考查责任承担的比例问题,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4条第2款规定,“部分发起人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在公司发起人内部(对内)有效,对外不能对抗债权人,需承担连带责任。所以CD项错误。(本题答案:A)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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