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刑罚概说》是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的知识点之一,下面希赛网法考频道为你精讲需要掌握的知识点。
希赛网法考频道为大家整理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刑罚概说》知识点,刑法精讲系列教材将知识点分章节逐一解析,将知识融会贯通,高效备考。
一.刑罚的概念
刑罚是刑法规定的由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权益的强制性制裁方法。
二.刑罚的特征
1.制定主体:较高权力机关(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才有权制定、补充、修改刑法和其中的刑罚);
2.适用根据:刑法;
3.适用对象:犯罪人
4.适用机关:人民法院
5.严厉程度:对犯罪人施行的最严厉的强制方法。
三.刑罚的目的
刑罚的目的问题其实就是刑罚的正当化根据问题
1.绝对主义(又称“报应主义”):“因为有犯罪而科处刑罚”——惩前
2.相对主义(又称“预防主义”、“目的主义”、“功利主义”):“为了没有犯罪而科处刑罚”——毙后
(1)特殊预防。即预防犯罪人重新犯罪。特殊预防通过两个途径实现:一是通过对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人适用死刑,永远剥夺其重新犯罪的能力;二是通过犯罪人适用刑罚,使犯罪人不能犯罪、不敢犯罪乃至不愿犯罪。
(2)一般预防。即预防尚未犯罪的人实施犯罪。一般预防的对象主要包括危险分子、不稳定分子和犯罪被害人。——刑罚必然、及时、公开、适当
3.相对报应主义(又称“合并主义”):“因为有犯罪并为了没有犯罪而科处刑罚”——惩前毙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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