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金融诈骗罪《普通罪名》是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的知识点之一,下面希赛网法考频道为你精讲需要掌握的知识点。
希赛网法考频道为大家整理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普通罪名》知识点,刑法精讲系列教材将知识点分章节逐一解析,将知识融会贯通,高效备考。
一.金融凭证诈骗罪
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1)对象: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
(2)本罪的对象只能是假的凭证。如果行为人是使用真实的金融凭证,如果拿到柜台上取钱,成立诈骗罪;如果拿到机器上使用,成立盗窃罪。
二.信用证诈骗罪
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的行为。
信用证诈骗罪的情形:
A.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B.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C.骗取信用证的;
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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