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20年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答辩通知

高级会计职称 责任编辑:石丽 2020-12-04

摘要:辽宁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2020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答辩有关事宜的通知》,辽宁2020年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答辩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关于2020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答辩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财会〔2020〕243号)精神,经研究,省财政厅决定于2020年12月11日开展2020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答辩,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20年12月11日(星期五)13:30-17:30,请于12:00-12:50报到。

二、答辩地点

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国际交流培训中心(沈阳市沈北新区建设南一路5-41号,联系电话:024-29879111/29879000)

三、答辩内容

现场答辩内容分为个人自述和业绩论文答辩两部分。答辩总时长不超过15分钟,其中个人自述时间限时3分钟。

四、防疫要求

1.检测体温。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国际交流培训中心正门为答辩人员进出校园通道,步行约3分钟到达答辩所在楼。答辩人员在进入校门时,必须佩戴口罩,接受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学校,体温高于等于37.3℃的人员不得参加答辩。

2.出具健康码和行程码。答辩人员进入校门时,需出具“辽事通”健康绿色通行码和国务院客户端便民服务中的防疫行程码。健康码和行程码应均为绿色,方可参加答辩。

3.如行程码为绿码但途径城市有显示红色的,需提供近7日内的纸质核酸检测报告(须为阴性)。

五、其他注意事项

答辩人员需在指定时间进入学校,出租车、网约车和私家车等社会车辆禁止入校。请答辩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答辩,认真做好答辩准备并及时关注评审申报系统和辽宁会计网发布的有关信息。

以上事宜若有变化,我们会及时另行通知。

省财政厅联系人:段有凤   联系电话:024-22827431

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4日

原文链接:http://czt.ln.gov.cn/lnkjwsy/kjw_tztg/202012/t20201204_40424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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