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2年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2号)中提到协会拟视疫情防控情况于9月份之前安排居间人专场考试,那么具体考试时间是哪天呢?什么时候出通知?
目前协会只发布了《关于居间人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并未明确公布具体考试时间是哪一天,只是在通知中提到了“协会拟视疫情防控情况于9月份之前安排居间人专场考试”,预计在协会会在7月份或者8月份发布相关考试通知,各位居间人可耐心等待协会通知!
2022年期货居间人行为规范管理要求
(一)期货公司应当要求合作居间人不得有《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喊单带单”等禁止性行为,并在居间合同中明确约定居间人的行为规范以及违反《办法》规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内容。
期货公司在与交易者签订期货经纪合同时,应当按照《办法》相关规定向交易者揭示居间人权利义务、禁止行为等,并要求交易者对《期货居间投资者风险告知书》的内容进行填写确认。
(二)期货公司在合作过程中发现居间人存在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自律规则、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行为时,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按照有关规定和居间合同的约定采取相关措施并追究其责任,同时进行信息登记。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向有权机关举报。
(三)期货公司发现居间人存在“喊单带单”等违法违规行为时,应当及时向协会报送、登记居间人违法违规信息。
对于已在协会居间人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登记的居间人,期货公司应及时在系统填报居间人违法违规信息,协会依规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并按照《办法》规定限制期货公司与其的合作。
过渡期内,对于尚未在协会居间人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登记的居间人,期货公司应及时向协会报送居间人违规信息、公司采取的措施及投诉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报送邮箱:jujian@cfachina.org)。协会依规将违规居间人纳入关注名单,相关人员在协会居间人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登记时,协会将采取相应的提示或限制措施。
(四)期货公司应当按照《办法》要求做好居间人名下客户的期货交易账户监测工作,对于交易频繁、手续费留存较高、亏损较大、存在代理客户交易或者有利益输送嫌疑等情况的,应当及时进行持续跟踪回访并做好留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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