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的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收购要约的期限()
A.不得超过30日
B. 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90日
C.不得少于4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D.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A.不得超过30日
B. 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90日
C.不得少于4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D.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第1题
A.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B.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C.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D.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可以撤销其收购要约
第3题
A.25%
B.30%
C.35%
D.75%
第4题
A.上市公司收购可以采取要约收购或者协议收购的方式
B.投资者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
C.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个月
D.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第5题
A.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
B.收购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
C.收购人通过协议方式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但未超过30%
D.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5%,但未超过30%
第6题
A.50%
B.30%
C.20%
D.15%
第7题
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但是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
A二十
B三十
C四十
D五十
第8题
第9题
A.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B.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及时公告,载明具体变更事项,并通知被收购公司
C.在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D.出现竞争要约时,发出初始要约的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距初始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不足15日的,应当延长收购期限,延长后的要约期应当不少于15日,不得超过最后一个竞争要约的期满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