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根据资质管理办法,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承接的工程范围为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某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接了一项1900万的装修装饰工程,并签订了合同。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于是该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又签订了500万的补充协议。请问,该施工单位是否属于超资质范围承接工程,说明原因?
根据资质管理办法,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承接的工程范围为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某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接了一项1900万的装修装饰工程,并签订了合同。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于是该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又签订了500万的补充协议。请问,该施工单位是否属于超资质范围承接工程,说明原因?
第1题
A.单位工程造价240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
B.单位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
C.除建筑幕墙工程外的单位工程造价2400万元及以上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
D.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
第2题
A.单位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上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
B.单位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
C.除建筑幕墙工程外的单位工程造价1300万元及以上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
D.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第4题
成员A: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和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施工资质;
成员B: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
成员C: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三级施工资质。
该联合体成员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中,成员A承担钢结构施工,成员B、C承担装饰装修施工。资格审查时,审查委员会对最终确定该联合体的资格是否满足本项目资格条件意见不一,有以下三种意见:
意见1: 该联合体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因为联合体成员中,分别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的施工企业成员A和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成员B;
意见2: 该联合体不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这里的联合体成员A、B、C均不同时满足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和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
意见3: 该联合体不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本案中,三个单位均具有钢结构和装饰装修专业资质,按照该条规定,该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应该为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和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三级,所以,该联合体的资质不满足本项目资格条件。
[问题]
分析上述三种意见正确与否,说明理由并确定该联合体的资质。
第7题
A.建筑幕墙工程二级企业可承担8000m2逵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B.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
C.地基与基础工程二级企业可承担开挖深度14m的基坑围护工程的施工
D.建筑智能化工程三级企业可承担工程造价8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
E.钢结构工程一级企业不可承担高度60m的钢结构工程
第8题
A.建筑防水工程二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
B.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
C.地基与基础工程二级企业可承担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下各类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
D.建筑智能化工程三级企业可承担工程造价8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
E.钢结构工程一级企业不可承担各类轻型钢结构工程的制作与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