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5月从农民手中购入粮食,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金额为2
A.119304.33
B.113981.25
C.129704.33
D.102243.45
A.119304.33
B.113981.25
C.129704.33
D.102243.45
第1题
A.5500
B.4500
C.3300
D.5900
第2题
A.3380
B.4500
C.5380
D.4600
第3题
A.5500元
B.4500元
C.3300元
D.4600元
第4题
A.3380元
B.4500元
C.5380元
D.4600元
第5题
A.3380
B.4500
C.5380
D.4600
第6题
A.96374.96
B.107824.6
C.89415
D.102243.45
第7题
第8题
(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粮食3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每吨收购价2000元,共计支付收购价款60000元。
(2)甲酒厂将收购的粮食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乙酒厂生产加工白酒,白酒加工完毕,甲酒厂收回白酒8吨并支付了加工费,取得乙酒厂开具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认证),注明加工费25000元,代垫辅料价值15000元,加工的白酒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加工白酒验收入库,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运输费用12000元,取得普通发票。
(3)本月内甲酒厂将收回的白酒批发售出7吨,每吨不含税销售额16000元。
(4)从另一酒厂购入粮食白酒800斤(已纳消费税0.4万元),全部勾兑成低度白酒出售,数量1000斤,取得不含税收入90000元。
(5)为厂庆活动特制粮食白酒2000公斤,全部发放职工,无同类产品售价。每公斤成本为15元。
(6)月末盘存发现上月购进的原材料(免税农产品)腐烂变质,成本50000元(其中含分摊的运输费用4650元)。
(7)将使用过的两辆进口小汽车销售,每辆销售额16万元(原值为14万元),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格32万元。
(粮食白酒的消费税固定税额为每斤O.5元,比例税率为25%,特制白酒成本利润率为10%。)
要求:
(1)计算乙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计算乙酒厂应纳增值税。
(3)计算甲酒厂应纳消费税。
(4)计算甲酒厂应纳增值税。
第9题
(1)向农民收购大麦10吨,开具的收购发票上注明价款20000元,验收后送另一食品加工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成某膨化食品,支付加工费价税合计6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从县城工具厂(小规模纳税人)购入小工具一批,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为3605元。
(3)生产淀粉10吨,销售9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1000元,将1吨淀粉发给职工做福利。
(4)生产夹心饼干销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100000元。
(5)上月向农民收购的小米因保管不善霉烂,账面成本4536元(含运费186元)。
(6)当月转让2009年购进的设备一台,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各问题:
(1)该食品厂当期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
(2)该食品厂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3)该食品厂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4)该食品厂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