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别网络广告是否要约的标准是:(1)意思表示的内容是否具体;(2)其发出人是否有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的意图。只要网络广告符合我国《合同法》要约特征,就应视作要约。由于网络赋予广告发布人充分的信息空间,广告发布人为了更加吸引顾客,往往将商品品种、数量价格、质量标准、交易时限送货方式等详细内容一一列出,最后,还附有电子订单或合同,因此,上述内容是完全符合我国《合同法》要约法律特征的。但有些比较简单的网绝广告,如网页头上的横幅广告往往没有述具体内容。所以,一般的网络广告属于要约邀请,但符合我国《合同法》要约特征的网络广告则属于要约。
本题考查电子商务合同法-电子合同的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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