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结合自己参与的信息系统项目,说明在其中所承担的工作。
二、软件缺陷定义:
(1)软件未达到需求规格说明书的功能;
(2)软件出现了需求规格说明书指明不会出现的错误;
(3)软件功能超出需求规格说明书的范围;
(4)软件未达到需求规格说明书未指出但应达到的目标;
(5)测试工程师认为软件难以理解、不易使用、运行速度慢,或者最终用户认为不好。
缺陷类型:
(1)设计缺陷:由于软件设计或代码实现所产生的功能或流程的问题。
(2)界面问题:系统页面的展示的问题。
(3)数据问题:系统数据的来源,处理及处理结果的问题。
(4)需求问题:软件需求测试发现的问题,也包括之后需求变更的问题。
(5)安装部署:软件安装部署过程的错误。
(6)性能问题:软件性能相关的缺陷。
(7)文档问题:用户使用手册,软件帮助文档等出现的问题。
(8)常识问题:系统用户的正常使用习惯相关问题。
(9)安全问题:系统漏洞安全问题。
(10)优化建议:针对操作过程逻辑或界面显示的优化性建议。
(11)其他:除前面分类的其他问题。
严重程度定义

注:严重等级由创建者在创建缺陷时根据此定义来选择,之后都不能随意更改。
优先级的定义

注:立刻、紧急、尽快的问题都要求在系统上线前解决。
正常处理过程:
(1)创建问题
在测试管理系统中,所有用户都可以创建新问题,包括需求问题和软件缺陷等。创建问题时,需要描述清楚,并选择正确的选项。
(2)指派问题
创建问题时,创建者通常要指派给该项目开发负责人,再由其指派任务,或直接指派给相应模块的开发工程师。
如果指派人是错误的,或者需要他人确认或帮助,则可以重新指派给合适的工程师,写上相关备注。
(3)确认问题
通常开发工程师收到新问题后,需要分析和确认此问题是否为Bug。如果是Bug,则选择“确认状态”;如果认为非Bug,则注明原因并指派回创建者。
当创建者收到确认指派时,需要进行及时确认。如果同意为非bug,则及时关闭它;如果不同意,则需要注明理由并指派回相关工程师。
如果问题确认指派次数大于6次时,需要进入“争议处理”流程。
(4)解决问题
此为开发工程师的主要职责,包括Bug的复现、修改和修改验证。
开发工程师需要及时对确认状态Bug进行分析和解决,并自己验证通过,则操作为解决状态,在缺陷管理系统中解决方案选择相应的选项,解决后系统将自动指派回给创建者。
如果Bug无法解决或修改影响比较大,可申请进入“延期解决”流程。
(5)验证问题
创建者需要及时对解决状态的Bug在对应版本上面进行验证。如果验证通过,则可关闭Bug;如果验证不通过,则激活此Bug,系统将自动指派回给解决者。
验证通过准则:相同的操作步骤,进行一定次数的验证测试都没有发生。
验证不通过准则:相同的操作步骤,全部或部分实际结果还会发生,验证不通过则激活Bug。
(6)关闭问题
通过验证的Bug,验证者需要注明验证结果并进行关闭操作,系统将指派给Closed。
如果关闭状态的Bug在之后版本又会发生,则激活此Bug,系统将自动指派回给解决者。
特别处理过程:
(1)客户问题
客户反馈的问题可以由客户直接反馈或项目经理、市场部等了解到客户问题后,将确认后的Bug提交到测试管理系统,按照以上处理流程进行处理,由创建者或测试组进行跟踪验证关闭。
创建客户问题时,创建者需要在Bug标题开头标记为[客户问题],测试组负责检查和更正。
(2)争议处理
当开发和测试工程师对某问题有争议并且多次沟通无果时(暂定为6次),可以注明双方的理由,并指派给项目经理进行处理。
项目经理可以召开评审会议,或者直接与双方沟通了解,并根据项目情况给出专业意见和最终决定。开发和测试工程师根据项目经理的最终决定执行。
(3)延期解决
当开发工程师对确认Bug进行解决时,发现或评估其解决时间紧或风险比较大等,可以说明原因或理由并指派给项目经理来确认。
项目经理可以召开评审会议,或者直接沟通了解,并根据项目情况给出最终决定。如果不同意,项目经理将此Bug指派回开发工程师,开发工程师继续分析和解决。如果同意,项目经理需要在Bug标题开头标记为[延期解决]和在处理状态选择“延期解决”,然后注明解决时间计划并指派回开发工程师,开发工程师根据解决时间计划来规划和解决此Bug。
三、第三个问题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来写自己是怎么做的,遇到什么样的问题,如何解决的。同时文章收尾要对效果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