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属于基金信息披露禁止行为的是( )。Ⅰ.权威机构预测基金收益Ⅱ.登载研究机构的推荐性文字Ⅲ.披露基金投资避险策略Ⅳ.合作机构祝贺基金成立的贺词
B
为了防止信息误导给投资者造成损失,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法律法规对于借公开披露基金信息为名编制、传播虚假基金信息,恶意进行信息误导,诋毁同行或竞争对手等行为做出了禁止性规定。具体包括以下情形:(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Ⅰ);(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Ⅱ、Ⅳ);(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Ⅲ项,披露一个避险策略,基金披露避险策略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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