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的监管措施有( )。Ⅰ.责令改正Ⅱ.出具警示函Ⅲ.责令暂停发布证券研究报告Ⅳ.责令加强业务学习
A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责令暂停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责令处分有关人员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做出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扫描微信二维码,添加您的专属老师为好友
您在考试中遇到任何问题,老师都会帮您解答
您希望我们通过哪种方式与您联系?
您已选择电话/微信/QQ的联系方式,课程顾问会尽快联系您!
您已选择微信联系方式,课程顾问会尽快添加您的微信,请您确认通过!
您已选择QQ联系方式,课程顾问会尽快添加您的QQ,请您确认通过!
您已选择电话联系方式,课程顾问会尽快联系您!
您已选择“不联系”,课程顾问不会主动联系您。如果后续您有需求,可以在个人中心主动添加销售微信或拨打客服电话:400-111-9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