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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两人开办了趣多多餐厅(普通合伙企业),两人的份额比例为8:2。甲、乙两人约定,由甲负责经营事务,乙不参与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经营期间,甲决定:(1)聘任好友田状经营饭店,便于自己时间充足能够陪伴家人;(2)解聘既有的主厨和领班,重新招聘这两个重要职位。乙得知此决定后,不置可否。在经营过程中,餐厅流动性紧张,田状决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向金砖银行借款并以餐厅房产作抵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问题1选项
A.甲无权聘任田状负责经营饭店
B.对于聘任田状负责经营饭店,因乙未反对,故聘任决议合法有效
C.甲无权更换主厨和领班
D.田状无权以合伙企业名义借款并以企业财产设定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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