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宋某多次旷课、逃学,经老师多次教育仍拒不改正。对于宋某,学校可以( )。
A
本题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应当加强管理教育,不得歧视;对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学校可以根据情况予以处分或者采取以下管理教育措施:(一)予以训导;(二)要求遵守特定的行为规范;(三)要求参加特定的专题教育;(四)要求参加校内服务活动;(五)要求接受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的心理辅导和行为干预;(六)其他适当的管理教育措施。题干中,宋某多次旷课、逃学,属于不良行为,学校有权予以处分,A项正确。 B项:公安机关具有训诫的权利,学校没有,排除B选项。 C项:小学生宋某处于义务教育阶段,不能够开除学籍,排除C选项。 D项:公安机关责令参加社会服务,学校只可以要求参加校内服务活动,排除D选项。 故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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