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某施工单位中标一选矿厂工程。该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分部分项工程费1600万元,措施项目费180万元,安全文明施工费38万元,其他项目费用20万元,规费45万元,税金62.9万元。
合同约定,当分部分项工程量增加(减少)幅度在5%以内,执行原有综合单价;工程量增加幅度大于5%时,按原清单综合单价的0.9倍结算;工程量减少幅度大于5%时,按原清单综合单价的1.1倍结算。
基础工程施工时,为确保工程安全性和可靠性,施工单位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将施工方案中的基坑降水深度5.1m增加到6.0m,由此多投入措施项目费7万元。
工程结算时,经现场测量,A、B分部分项工程量变化如下表:
3.基础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是否就多投入的措施项目费用进行索赔,说明理由。
3.不可以。所发生的措施费用是施工单位为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所采取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已在措施项目清单中列支,应该由施工单位承担
本案例第3问考查的是工程量清单中有关措施项目费用的构成及其工程应用,施工索赔的管理。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发生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用。内容包括:(1)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和临时(2)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明用电等费用。(3)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一能到达堆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现费用。(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季工需增加的临时设施、防滑、排除雨雪,人工及施工机械效率降低等费用。(5)已完工程及设备费,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采取的必施所发生的费用。(6)工程定位复测费,工过程中进行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和复测(7)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是指工程在沙漠地区、高海拔、高寒、原始森林等特殊地区施费用。(8)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设施的费用。(9)脚手架工程费,是指施工需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以及脚手架购置(或租赁)费。施工单位针对施工现场的实际基坑降水深度增加,本身就属于措施项目,属于措施费用内容,不是施工单位额外用,当然也就不能进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