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的城市贫困带有明显地转型期特点,表现为制度性贫困,即贫困的主要原因是体制和政策造成的。制度连续性的断裂造成以国有企业下岗失业工人为主体的城市贫困人口。提前退休、买断工龄等一些不合理的政策剥夺了企业工人的权利,使其成为边缘化群体。
(2)城市贫困亦表现为地域和行业分布上的集中性。从地狱分布看,集中于东西部欠发达地区,传统产业为主的老工业城市及中小城市。此外,城市贫困人口中还包括相当一部分退休人员、没有工作的年轻人、“三无”对象等。
(3)从群体分布来看,城市贫困人口主要由以下七类人员组成:
① 企业不景气而发不出工资或所发工资严重不足的职工及家庭成员;
② 下岗、失业及待业人员;
③ 部分退休职工;
④ 长期从事低收入工作的居民;
⑤ 社会救济及优抚对象;
⑥ 因物价上涨导致实际收入下降而低于贫困线的居民;
⑦ 流入城市待业的农民工。在这些群体中,第一、二类已构成城市贫困人口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