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服务的角色。包括治疗者、沟通者、支持者、指导者等。
①治疗者。即临床工作角色。社会工作者通过分析服务对象面临的困难或问题,为其提供直接的、具体的帮助,激发其潜能,使对象已经受到损害的功能得以恢复。
②沟通者。社会工作者在实务过程中与服务对象沟通信息、交换意见、分享思想及感情,以此建立专业的社会工作关系。
③支持者。社会工作者通过专业的工作技巧和价值观,对服务对象的困难予以心理上的理解和支持,并且在服务过程中鼓励、帮助服务对象,与他们一同面对困难。
④指导者。社会工作者通过分析服务对象的问题,指导、协助服务对象分析自己的困境、认清自身的问题,最后让服务对象自己作出决定。
(2)间接服务的角色。包括行政者、研究者、咨询者、政策影响者等。
①行政者。社会工作者以行政者、管理者的身份出现,对专业活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行政者的角色包括实务工作行政和社会福利行政两个层面。
②研究者。为增进直接服务的有效性,使服务对象享受优质的社会福利服务,社会工作者有时也需要从事研究,如阅读相关的文献、评估实务的结果、讨论服务的质量、调查社区的需求等。
③咨询者。社会工作者向政府部门、民间组织、公众等提供有关社会工作的资料,或者以专业人士的身份参加各种研讨会,从专业角度提供咨询意见。
④政策影响者。在实务过程中,社会工作者会发觉社会政策层面存在的问题,如社会资源的不足,困难群体的被忽视等,他们会本着
公平正义的信念,以充分的资料和具体的目标来争取政府的了解和支持,最终促成社会政策的变革。
社会工作者的伦理规范:
- 对社会工作者本身的伦理责任
- 适当性。社工应该维持作为一个专业工作者在能力和身份的高标准。
- 能力和专业发展。社工努力争取和保持在专业实践和专业表现中的精通地位。
- 服务。社工应该把服务看作是社会工作专业的首要义务。
- 诚实。社工应该按照专业诚实的最高标准行动。
- 学问和研究。从事学习和研究的社工应该由学者质询的惯例来指导。
- 社会工作者对当事人的伦理责任
- 当事人利益的首要性。社工的首要责任是对当事人负责。
- 当事人的权利和特权。社工应该做出一切努力来最大限度地培育代表当事人的自我决定权力。
- 秘密和隐私。社工应当尊重当事人的隐私,并且要保守在专业服务过程中所获得的一切信息和秘密。
- 费用。当设定费用时,社工应该保持所履行的服务与当事人的支付能力比较是公平的、合理的、考虑周到的和对称的。
- 社会工作者对同事的伦理责任
- 尊重、公平和礼貌。社工应该尊重、礼貌、公平和充分信任的方式来对待同事。
- 处理同事的当事人。社工有责任用全部的专业知识来处理同事的当事人。
- 社会工作者对雇主和雇佣组织的伦理责任
- 维持专业正直。社工应该坚持和推进这个专业的价值、伦理、知识和使命。
- 社区服务。社工应该帮助这个专业在使一般大众接受社区服务方面更加方便和可行。
- 发展知识。社工应该承担起在专业实践中鉴定、发展和完全使用知识的责任。
- 社会工作者对社会工作专业的伦理责任
促进普遍福利。社工应该促进社会的普遍福利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