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销售商品产生应收乙公司货款
1 200
万元,因乙公司资金周转困难,逾期已
1
年以上尚未支付,甲公司就该债权计提了
240
万元坏账准备。
2 x 15
年
10
月
20
日,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乙公司以其生产的
100
件丙产品和一项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偿还所欠甲公司货款。乙公司用以偿债的丙产品单件成本为
5
万元,市场价格(不含值税)为
8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为
120
万元。
10
月
25
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
100
件丙产品及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向甲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双方债权债务结清。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均为
17%
。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关于甲公司该项交易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