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人为多个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不得超过20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客户委托的初始资产合计不得低于3 000万元人民币,但不得超过50亿元人民币;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A选项,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是不超过200个人,不是通常仅有1名;
B选项,基金管理公司可以从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和管理业务,还可以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即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所以不必须设立专门的子公司;
C选项,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是指基金管理公司设立专门的子公司,投资于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的特定资产管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