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协调原则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
B
本题考查的是组织协调的基本原则,参考《信息系统监理师教程》第13.2小节,P280。组织协调的原则体现在:
1、公平、公正、独 立原则(l)监理单位应是独 立的第三方,不能同时既做信息系统工程的监理,又做系统集成业务。否则,在做监理工作时,可以很方便地获得其他承建单位的关键技术或思路,若在其他的项目集成中得到应用,显然是不公平的,甚至可能是违法的;如果是做系统集成未果,转而做监理,用自己的集成思路和技术水平要求承建单位做这做那,显然不合理,更也是不公平的。(2)监理单位在处理事务时,敢于坚持正确观点,实事求是,不惟上级领导和建设单位的意见是从。同时也要坚持对问题的分析,敢于亮明观点,对承建单位的不合理或不科学的要求,坚决提出改进意见。(3)监理单位在处理实际监理事务中,要有大局观,要全面地分析和思考,保持对问题的综合分析能力,不要被表面现象或局部问题所干扰。(4)信息系统工程涉及的技术一日千里、变化快,监理工程师要在不断提高个人的专业技能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个人的从业经验的同时,也要不断提高对相关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对事物熟练的判断能力和处理能力,更要学会把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技术规范、法规、法律等运用到监理实践活动中。在《信息系统工程师暂行规定》中明确要求: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活动,应当遵循守法、公平、公正、独 立的原则。因此,监理单位在信息系统工程建设中处理任何监理事务都要遵照这个原则。对于监理人员在个人行为规范上,更要有“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意识,并作为个人行为准则,因为你是代表监理单位这个集体来行使监理责任的,而不仅仅是个人的行为。2、守法原则对于任何一个具有民事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起码的行为准则就是遵纪、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活动中,“守法”的具体体现是:(1)监理旨在核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相应的监理工作;(2)与建设单位的监理合同具备法律效力,一旦生效就要严格的遵照执行和践约,不得无故或故意违背承诺,否则可能将是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3)自觉遵守建设单位所在地政 府颁布的有关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要求,并主动接受当地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4)遵守建设单位的有关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技术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要求。3、诚信原则诚信就是忠诚老实、为人做事守信用,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品德,也是考核任何一个单位信誉的核心内容。4、科学的原则所谓科学的原则,就是在监理实践中,要依据科学的方案(如监理规划),运用科学的手段(如测试设备或测试工具软件),采取科学的办法(如收集数据),并在项目结束后,进行科学的总结(如信息归纳整理)。监理要用科学的思维、科学的方法对核心问题有预先控制措施上的认识,凡事要有证据,处理业务一定要有可靠的依据和凭证,判断问题时尽量用数据说服建设单位或承建单位,必要时,一定以书面材料(如专题监理报告)说明立场和观点。A选项遵循公平原则;C选项遵循公正原则;D选项遵循科学原则。
综上所述,本题参考答案为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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