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专利权人的权利。
专利权人的权利包括独占权、转让权、许可权和标记权。(2分)(1)独占权专利权人的独占权是指专利权人有自己制造、使用和销售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的专有权利。根据《专利法》第11条的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3 分)(2)转让权专利权人有将自己的专利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根据《专利法》第10条的规定,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2 分)(3)许可权专利权人有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使用费的权利。《专利法》第12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2 分)(4)标记权专利权人的标记权是指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1分)[评分参考]如回答专利权出资、质押等权利内容可酌情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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