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甲超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发生以下采购业务:(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水果(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50 000元;(2)从某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进一批农产品,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00元;(3)进口一批餐具,取得海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该批餐具的关税完税价格是200 000元,关税税率为5%。问题:根据上述资料,依据税法原理计算以上业务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和应纳增值税税额,并说明理由。
答:(1)进项税额=50000X9%=4500 (元)。(2分)(2)进项税额=20000X9%=1800(元)。(2分)(3)应纳增值税税额200000X (1+5%) X 13%=27300 (元)。(2分)理由: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小规模纳税入销售的农业产品,可以按照收购凭证、销售发票所列金额和法律规定的扣除率(9%)计算进项税额,准求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分)进口餐具应向海关缴纳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等于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2 分)
扫描微信二维码,添加您的专属老师为好友
您在考试中遇到任何问题,老师都会帮您解答
您希望我们通过哪种方式与您联系?
您已选择电话/微信/QQ的联系方式,课程顾问会尽快联系您!
您已选择微信联系方式,课程顾问会尽快添加您的微信,请您确认通过!
您已选择QQ联系方式,课程顾问会尽快添加您的QQ,请您确认通过!
您已选择电话联系方式,课程顾问会尽快联系您!
您已选择“不联系”,课程顾问不会主动联系您。如果后续您有需求,可以在个人中心主动添加销售微信或拨打客服电话:400-111-9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