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王某因店面装修资金不足,向林某借款10万元,借期6个月。林某要求王某提供担保。王某提出将自己市场价15万元的红木方桌抵押给林某,林某同意,双方签订以红木方桌为抵押物的抵押借款合同。合同签订后方桌仍放在王某处。2020年4月,王某向张某借款10万元,张某要求王某以红木方桌做质押。王某同意,双方签订以红木方桌为质物的质押借款合同。合同签订后,王某将方桌送到张某处。
请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林某对方桌是否享有抵押权?
(2)张某对方桌是否享有质权?
(3)如果王某逾期未还款,且还有其他债权人,方桌变卖款应如何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