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权
是构成社会的每个成员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之一,在传统上称为言论自由的权利。社会成员是社会实践和社会生活的主体,他们有权将自己的经验、体会、思想,观念和认识通过言论、创作、著迷等活动表现出来,并有权通过大众传媒渠道加以传播。
扫描微信二维码,添加您的专属老师为好友
您在考试中遇到任何问题,老师都会帮您解答
您希望我们通过哪种方式与您联系?
您已选择电话/微信/QQ的联系方式,课程顾问会尽快联系您!
您已选择微信联系方式,课程顾问会尽快添加您的微信,请您确认通过!
您已选择QQ联系方式,课程顾问会尽快添加您的QQ,请您确认通过!
您已选择电话联系方式,课程顾问会尽快联系您!
您已选择“不联系”,课程顾问不会主动联系您。如果后续您有需求,可以在个人中心主动添加销售微信或拨打客服电话:400-111-9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