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客观方面包括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大量证券交易,造成股票价格抬升后卖出获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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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查】第四章第二节-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犯罪构成【解题思路】一般主体,故意,利益&制度,操纵、影响市场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势或者滥用职权操纵市场、制造市场假象,影响证券、期货市场。题干表述正确。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概念:(1)单独或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交易;(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等方式,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含交易价格、交易量等)的行为。(4)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5)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6)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7)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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